離岸風電3-3完整解析:3.6GW容量分配、保底價2.29元、2030至2031年併網總整理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3-3)行政契約7月23日正式公告:取消零元競標改採底價競標、保底收購價每度2.29元、取消強制國產化改ESG評分,3.6GW容量分配細節、評分機制、2030至2031年併網時程一次看懂。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3-3)行政契約7月23日正式公告:取消零元競標改採底價競標、保底收購價每度2.29元、取消強制國產化改ESG評分,3.6GW容量分配細節、評分機制、2030至2031年併網時程一次看懂。
經濟部7月23日公告離岸風電3-3期行政契約範本:保底收購價每度2.29元、違約金最高罰三成、新增一年彈性併網機制,收件截止9月30日。
經濟部能源署公布2026至2039年離岸風電中長程發展藍圖,規劃新增15至18GW可開發容量,每4年一期釋出約8GW,目標2035年累計裝置容量達18.3至19.9GW、2039年提升至24.7至27.9GW,並於2026年啟動浮動式離岸風電布局。總統賴清德在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8次會議中,要求將離岸風電從個別開發案升級為跨部會整合的國家戰略工程。環團學者提醒新增海域涉及生態、漁業與軍事管制議題,電網與儲能建設須同步跟上。
經濟部7月2日召開離岸風電產業溝通平台會議,說明區塊開發第三期(3-3期)行政契約調整重點:已解約的海峽一、海峽二、海鼎二風場納入擴充容量可選範圍,上限為獲選容量的一半;違反在地產業效益等承諾的違約金,以採購或投資金額差額的20%為原則計算,情節重大者最高再加10%。能源署盼今年第3季至年底前完成選商。
2026年1月經濟部公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R3.3)選商草案,將強制國產化改為加分項,ESG相關評分拉高至20分。這場政策轉向牽動能源轉型路徑、本土供應鏈存亡,以及ESG評分標準能否填補原本國產化政策保護空間的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