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9月30日公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R3.3)截至截止時間收到2家開發團隊、2個風場親自送件;獲選風場預計於2030至2031年完工併網,能源署規劃在2026年底前完成選商並公告容量分配結果。能源署公告
這是R3.3從制度公告進入收件結果的進展。前一步是能源署3月27日公告選商機制,規劃4月1日啟動收件、9月30日完成收件;本次公布目前的申請情形與後續審查時程。R3.3選商機制公告 站內已有離岸風電 3-3 的容量、保底價與評分制度整理及離岸風電 3-3 改採ESG評分的前情,本篇補上收件完成後的程序節點。
目前公開數字要分兩層看。能源署說明的2家開發團隊、2個風場,是親自送件的案件;同一公告也指出,開發商可採郵遞掛號送件,能源署會在蒐集所有投標案件後辦理資格、履約能力及相關審查。因此,本文不把2件親送申請解讀成最終全部投標案件。能源署公告
直接受制度規範的是參與R3.3選商的開發商;選商評分另納入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環境友善永續與企業社會責任,後續也會牽動風場工程及在地合作安排。能源署選商機制公告 一般家戶方面,這次官方公告未列申辦、設備設置或電費義務;未來綠電供給與電力市場影響,要等選商、容量分配、開發與併網進度確認。

R3.3這次進到哪一步
R3.3全期規劃分配容量為3.6GW,目標是2030至2031年完工併網。能源署3月公告的選商評分分為開發實績35%、財務能力30%、專案執行能力35%;總分須達70分以上,才具備獲配容量資格。能源署選商機制公告
選商制度把ESG與能源韌性放進專案執行能力。能源署說明,ESG規劃占15分,內容包括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10分、環境友善永續3分、企業社會責任2分;能源韌性另占5分。經濟部選商說明 這些分數會在後續案件資格與履約能力審查中成為選商依據,實際得分仍要等審查結果。
能源署原訂4月1日至9月30日收件,9月30日公布收件進度後,下一階段是蒐集全部投標案件、辦理資格與履約能力審查,再公告容量分配結果。能源署公告 目前官方只確認規劃在2026年底前完成選商,尚未公開得標團隊、個別風場容量或實際併網場址。
選商結果會牽動哪些後續工作
R3.3在選商前已把開發商的在地合作、環境友善、企業社會責任與能源韌性列入評分架構。經濟部先前說明,行政契約也規劃獲配風場與擴充風場分別簽約,並納入一年彈性併網機制,以及ESG在地產業與經濟效益、能源韌性查核與違約金安排。行政契約說明
因此,年底公告會先回答兩個制度問題:哪些申請案取得容量、各案分配多少。供應鏈是否能拿到實際工程或採購機會,則還要看獲選業者後續的投資、採購、環境程序與履約執行情況;現階段不宜從申請件數推算最終裝置容量或發電量。

R3.3後續時程
| 時間 | 官方進度 |
|---|---|
| 2026年3月27日 | 能源署公告選商機制,規劃總容量3.6GW,並設定收件與選商期程。官方公告 |
| 2026年9月30日 | 能源署公布收到2家開發團隊、2個風場親自送件,後續還要蒐集全部投標案件並審查。官方公告 |
| 2026年底前 | 能源署規劃完成選商並公告容量分配結果。官方公告 |
| 2030至2031年 | 獲選風場預計完工併網。官方公告 |
這份時程表的後兩個節點屬能源署目前公布的規劃與預計期程。選商結果、容量分配與個案開發進度,仍要以後續官方公告及審查資料為準。
常見問題
離岸風電 3-3 目前有幾個申請案?
能源署9月30日公布,收到2家開發團隊、2個風場親自送件。由於公告也說明開發商可郵遞掛號送件,能源署仍會蒐集所有投標案件後辦理審查。能源署公告列明這項收件與後續程序。
離岸風電 3-3 何時選商?
能源署規劃在2026年底前完成選商並公告容量分配結果。這是目前公布的行政時程,得標團隊與個別風場容量仍未公告。能源署公告提供目前時程。
R3.3會直接影響一般家庭電費嗎?
本次是離岸風電開發選商收件進度,官方公告未列一般家戶申辦、設備設置或電費義務。未來綠電供給與電力市場影響,仍取決於選商、開發及併網結果。
參考來源
-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截止收件 共2件申請案參與選商 (經濟部能源署)
-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選商機制公告鳴槍起跑 擇優選商擴大綠電供給 (經濟部能源署)
- 召開區塊開發選商說明會廣納各界意見 年底前完成區塊開發選商作業 (經濟部)
- 召開區塊開發第三期行政契約說明會 說明選商機制重要內涵 明確行政契約內容 (經濟部能源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