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8月27日說明,彰化離岸風機火災影響裝置容量約14MW,依現行「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未達丙級規模;業者完成火災緊急處置後已通報,能源署要求每日提交事故續報,並提供火災事故調查及風機修復計畫。能源署新聞稿

這次進展落在離岸風電的運轉安全管理。前情方面,本站的離岸風電3-3期行政契約範本整理記錄的是選商、保底收購價與履約承諾;這次能源署處理的是風機發生火災後的事故通報、調查與修復要求,兩者屬於不同制度環節。

14MW未達丙級,能源署仍要求每日續報

能源署在8月27日公告指出,本次火災影響裝置容量約14MW,依影響裝置容量分級後未達丙級規模。業者在火災緊急處置後向能源署通報,能源署並要求業者每日進行事故續報,以掌握事故處理進度。官方說明未公布受損風機數量、事故原因、停機時間或財物損失。

現行「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由經濟部依《電業法》第35條訂定,2026年5月13日修正發布全文10條。行政院公報修正條文把發電業、輸配電業及特定電力供應業納入「電業」範圍,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爆炸、火災也列入設備運轉事故。

海上離岸風力發電機組,示意風機運轉與維護場景

現行通報標準怎麼分級

標準按事故影響裝置容量區分特級、甲級、乙級與丙級。丙級事故原則上要在知悉或接獲通知後1小時內通報,乙級以上事故則要在15分鐘內通知主管機關,並於1小時內提出速報表;丙級以上事故還要每日提報新進展。修正後第5條同時寫明,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可要求未達丙級規模的事故,依指定方式與時限通報。

這項授權提供本次處置的制度依據。官方將事故列為未達丙級規模,仍要求每日續報;依條文,主管機關可視事故狀況要求未達丙級案件採取指定通報方式與時限。能源署事故說明則確認本案目前的實際要求是每日續報。

通報內容至少要包含事故類型、規模、事故名稱、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原因、處理情形、停電戶數、人員傷亡及財物損失。行政院公報第8條並規定,事故發生時要通報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業者要提交調查與修復計畫

能源署表示,業者依經濟部核定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啟動保護機制,風機自動跳脫停機,並將受火災影響的風機與系統隔離;風機周圍設置安全警戒區域,現場持續監控。能源署事故處置說明未公布安全警戒區範圍與監控設備清單。

後續工作由能源署發函要求業者提供火災事故調查及風機修復計畫,能源署將檢視事故原因、提出改善意見,再要求業者落實改善與防範措施。官方新聞稿目前沒有列出調查報告提交期限、修復完成日期或個別機組的復機時程。

海上風力發電機組,示意離岸風機事故後的安全檢查

對離岸風電業者與供應鏈的影響

對發電業者而言,火災發生後的工作可分成緊急處置、事故通報、持續更新、調查及修復幾個階段。通報標準要求電業設置緊急聯絡電話、傳真等設備,並備置不斷電系統;事故排除或處理完畢後,還要提出事故結報。行政院公報第5條

這套要求也涵蓋儲能設備與輸配電線路等設備事故,後續維運、保護系統、消防與監控資料,都可能成為主管機關檢視事故原因和改善措施的資料來源。修正後標準第2條、第8條至於本案是否需要進一步提出事故原因調查檢討報告,仍要看能源署後續檢視與要求。

離岸風電後續擴建與併網時程,可接續查閱台灣離岸風電2039年藍圖與新增15至18GW容量整理。該文整理的是中長程容量與海域規劃;本次事故則新增一筆運轉安全管理進度,現階段可確認的修復與改善內容仍以能源署後續公告為準。

再生能源控制與監控設備,示意事故通報後的電力系統管理 海上風力發電機組與海岸電力設施,示意離岸風電併網場景

常見問題

彰化離岸風機火災影響多大?

經濟部能源署說明,本次火災影響裝置容量約14MW,依現行標準未達丙級規模。官方尚未公布受損風機數量、事故原因與停機時間。能源署新聞稿

為什麼未達丙級仍要每日續報?

現行標準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可要求未達丙級規模的事故,依指定方式與時限通報。能源署本案已要求業者每日提交事故續報,以掌握事故處理進度。行政院公報修正條文能源署事故說明

業者接下來要完成哪些工作?

能源署已要求業者提供火災事故調查及風機修復計畫,後續將檢視事故原因並提出改善意見。官方目前尚未公布調查期限、修復完成日期或復機時程。能源署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