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將開放116年度第一期補助申請,傳統戲劇、音樂、舞蹈、工藝、陣頭、民俗技藝及相關文物的團體,可先確認申請資格、計畫類別與應備文件。

本期公告的申請期限、執行期間與經費規則,僅適用於116年度第一期。後續梯次或不同年度可能另有公告,送件前仍應以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及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最新文件為準。

一、傳統藝術補助的申請對象與類別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告,116年度第一期補助將於2026年10月1日開放線上申請,收件至11月2日中午12時。

符合當期公告資格的藝文團體、商號、文史工作室等組織,或符合獎項條件的個人,可依計畫內容提出申請;申請類別則須從傳統藝術相關項目中擇一。

團體資格以當期公告為準,公告資格摘要包括經政府立案的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演藝團體,以及負責人具我國國籍的商號、文史工作室等組織或團體。

個人申請者的資格與一般個人創作者不同。公告列明,申請人須曾獲總統文化獎、行政院文化獎、國家文藝獎、傳藝金曲獎、國家工藝獎,或重要傳統藝術暨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等一等獎,亦包括其他相當獎項者。個人送件時,還要檢附個人資料利用同意書。

申請類別採擇一方式,包含傳統戲劇、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工藝、陣頭、民俗技藝及有關文物。若一個計畫同時涉及演出與保存,應先判斷主要成果和核心內容,再選擇最貼近的類別,避免申請內容與分類不一致。

二、可申請的計畫項目怎麼選

公告列有創作、展演與推廣、保存、傳習、出版、調查研究、學術研討及國際交流等項目,申請者應依當期公告所列項目選擇,將同一個計畫的工作內容、期程與經費對應起來。

計畫方向可呈現的工作內容計畫書應說明的重點
創作、展演與推廣新作開發、節目製作、現場演出、線上推廣藝術內容、演出場次、觀眾或參與對象
保存與傳習技藝紀錄、師徒教學、人才培育、文物整理保存對象、傳承方法、成果留存方式
出版與研究專書、圖錄、調查、田野紀錄、資料整理研究問題、資料來源、出版或公開成果
學術研討與國際交流研討會、跨國演出、交流或合作計畫合作對象、交流內容、執行地點與效益

同一計畫可以涵蓋不同工作,但應把各項工作與整體計畫連結,不宜只並列項目名稱。

文化資產保存相關工作,重點在保存對象與方法是否具體。申請者可交代要記錄哪些技藝、文物或表演資料,採用影像、文字、樂譜、工藝流程或其他方式保存,以及成果將如何供後續教學、研究或公共使用。

  • 類別先擇一,計畫項目依公告所列內容選擇,兩者不要混為同一層次。
  • 每個申請項目都應有對應的工作內容、期程、經費與成果。
  • 保存或傳習計畫要交代保存對象、方法與後續使用方式。

三、補助金額、執行期間與審查規則

依116年度第一期公告,每案原則以新臺幣15萬元為補助上限,另可申請錄影規劃,每案至多8萬元;實際補助仍由審查結果核定,不能把上限視為必然取得的金額。

本期計畫執行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2月10日。若計畫執行至12月10日,結案資料須在12月15日前送達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排定工作時也要預留成果整理與結案時間。

錄影規劃屬額外申請項目,補助經費限於錄影或後製等相關支出,申請時須在計畫書填寫錄影規劃,成果影片則要在結案時繳交完整電子檔案。是否核定與核定金額,仍須依審查結果辦理。

作業規則原則上每單位每年補助一次。若同一團隊有多個構想,應先釐清哪一個計畫最符合本期公告,再整合成一份可執行的申請案。如公告或核定條件要求調整或修正,受補助者應依通知辦理,實際後果以核定文件及相關規定為準。

「申請書暨計畫書請使用當期最新版本,並透過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申請。」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16年度補助案件第一期公告

四、傳統藝術補助怎麼申請與準備哪些文件

本期僅受理線上申請,申請者須登入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填寫申請書並上傳當期計畫書及個案所需附件,完成送件後再確認系統狀態。

  1. 先確認公告版本與收件期限:本期收件從2026年10月1日開始,至11月2日中午12時截止;截止日與時間以系統及最新公告顯示為準。
  2. 判斷申請身分與藝術類別:確認屬於團體、商號、文史工作室或符合條件的個人,再從公告類別中擇一。
  3. 選定計畫項目:把創作、展演、保存、傳習、出版、研究、研討或交流項目,轉成具體工作內容。
  4. 使用當期表單:準備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補助案申請書暨計畫書,不沿用過去年份版本。
  5. 上傳附件並送件:依申請身分與計畫類型檢附文件,送出後保留申請紀錄,並留意補件或修正通知。

依個案情形,另備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或個人資料利用同意書。

附件應與申請身分及計畫內容相符,並依當期要求備妥資格、個資、著作權或合作文件。

傳統藝術補助申請流程圖依序呈現確認公告期限、判斷身分與類別、選定計畫、填寫當期表單、上傳附件送件並保存紀錄。
線上送件的關鍵在於依序核對公告、資格、計畫、表單與附件,最後確認系統留下完整紀錄。

五、傳統藝術補助計畫書要準備哪些內容?

計畫書應讓審查者看見藝術內容、保存或推廣價值、執行方法、期程、經費與成果之間的連貫關係,讓申請內容能在公告的執行期間內完成。

把藝術內容寫成可執行的工作

先交代計畫要處理的藝術內容與背景,再說明團隊為何具備執行條件。演出計畫可寫明作品、演出形式、場地、場次與參與人員;傳習計畫可說明師資、學習對象、課程安排與技藝成果;研究或出版計畫則要交代資料來源、工作方法與預定產出。

推廣內容可列出講座、示範、演後座談、線上內容、出版品或教育活動,並說明預計觸及的觀眾和成果紀錄。

讓期程、經費與成果互相對照

計畫時程可分成前期準備、製作或研究、公開呈現、成果整理四個階段,再對照116年1月1日至12月10日的執行限制。每項經費都應能在工作內容中找到用途,錄影規劃、出版、研討會或國際交流等特殊支出,也要依當期表單欄位說明。

若申請補助金額低於計畫總經費,應交代自籌款、其他收入或調整方案。經費編列不要只追求把上限填滿,應從實際工作量與成果要求回推,避免預算與計畫規模落差過大。

送件前五項檢查

送件前應依當期公告核對期限、身分、類別、表單與附件。

  1. 期限:是否在公告收件截止前完成線上送件,且注意系統時間與附件上傳狀態。
  2. 身分:團體或個人資格證明是否符合公告,個人獎項與同意書是否備妥。
  3. 類別:計畫是否已從傳統戲劇、音樂、舞蹈、工藝、陣頭、民俗技藝及有關文物中擇一。
  4. 內容:藝術內容、執行方法、期程、經費與成果是否彼此對應,並能在期限內完成。
  5. 附件:是否使用最新表單,利益衝突揭露、個資同意或其他個案文件是否依要求上傳。

常見問題

Q1: 傳統藝術補助的收件時間是什麼時候?

116年度第一期公告的線上收件時間為2026年10月1日至11月2日中午12時。實際申請時仍應查看最新公告與系統顯示。

Q2: 個人創作者都可以申請嗎?

個人申請須符合公告列出的獎項或相當資格,並檢附個人資料利用同意書;並非所有個人創作者都適用相同申請條件。

Q3: 補助上限就是一定會拿到的金額嗎?

補助上限只是申請與審查的經費界線,實際補助金額仍由審查結果核定,申請者應依計畫規模編列合理預算。

Q4: 可以用去年的計畫書格式申請嗎?

申請書暨計畫書應使用當期最新版本,過往資料只能作為整理參考。

Q5: 申請後還要注意什麼?

應保留線上送件紀錄,留意補件或修正通知。受補助計畫若經審查要求調整,須依決議修正;執行完成後也要依規定期限提交結案資料。

有意申請的團隊,可先整理資格文件、計畫主軸、年度期程與經費表;收件日期、補助上限、表單與附件要求仍以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