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在2026年10月1日預告訂定 PFAS 水中檢測方法「NIEA W542.53B」,同日預告廢止現行「NIEA W542.52B」;兩案目前都是草案預告,尚未生效或廢止。新方法公告的附件寫明,若完成訂定,擬自2027年1月15日生效;舊方法廢止公告則說明原方法內容已整併納入新草案。

兩案的意見期限都是公報刊登翌日起60日,截止日為2026年11月30日。預告公告載有國家環境研究院的地址、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供提出意見或修正建議使用。公報未載適用檢測單位或家數;從公告列出的水樣與法源看,直接關聯水質檢測單位、送驗事業,以及主管機關採樣與判定流程。台灣耗水費制度前情涉及的是用水大戶收費,與這次檢測方法預告屬不同制度;本次公告也未涉及家庭申報、水費或飲用水限值。

從 W542.52B 到 W542.53B,前後差在哪裡

現行 W542.52B 是環境部在2024年12月30日公告、2025年4月15日生效的方法,適用飲用水、飲用水水源、放流水、地面水及地下水。原方法與廢止說明指出,環境部這次因應檢測實務調整內容,並把原方法整併到 W542.53B 草案。

新草案把適用範圍列為飲用水、飲用水水源、放流水、地面水體、地下水及廢(污)水,並將待測物分列在表一、表二。W542.53B 草案 PDF寫明,直接注入法適用表一的19種 PFAS 目標待測物;樣品也可經固相萃取管匣萃取、濃縮、過濾後,再以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LC/MS/MS)檢測。

新草案另列長鏈 PFAS 的採樣要求。以固相萃取法檢驗 C10 以上長鏈 PFAS 時,須全量分析並執行重複採樣;採樣後要在大於0°C至6°C以下冷藏,14日內完成前處理,前處理後的萃取液若以 -20°C 保存,須在28日內完成上機分析。草案採樣與保存規定提供這些時間與溫度條件,供檢測流程比對。

水質檢測用樣品瓶與實驗室器材(示意圖)
水質檢測用樣品瓶與實驗室器材(示意圖,Photo by Hans Reniers/Unsplash)。

預告期間要看哪些日期

2026年10月1日是兩案公報公告日,60日預告期從翌日10月2日計算,至11月30日屆滿。W542.53B 訂定公告與W542.52B 廢止公告都列出相同的國家環境研究院聯絡管道,預告期內可提出意見或修正建議。

附件草案列出 W542.53B 的擬生效日為2027年1月15日。這個日期屬於預告草案內容,正式生效仍要以環境部後續公告為準;同樣地,W542.52B 目前只是廢止預告。新方法草案公告與附件沒有把預告中的方法直接視為已上路。

對產業端來說,需先核對現行送驗流程是否涵蓋廢(污)水樣、長鏈 PFAS 重複採樣,以及冷藏、前處理與上機期限。這些是依草案文件整理的準備項目,實際採用時點與最終內容仍取決於預告後的正式公告。永續政策實務工具收錄水資源與環境政策的後續制度頁面;台積電用水量與再生水規劃則提供產業用水管理的前情。

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實驗室設備(示意圖)
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實驗室設備(示意圖,Photo by Trnava University/Unsplash)。

常見問題

PFAS 水中檢測方法 W542.53B 何時生效?
目前仍是草案預告,尚未生效。公報附件載明擬自2027年1月15日生效,正式日期要以後續公告為準。

W542.52B 為什麼預告廢止?
環境部公告說明,W542.52B 的內容已整併納入 W542.53B 草案,因此同步辦理廢止預告。廢止案在預告期內尚未生效,原方法廢止公告列出的截止日是2026年11月30日。

這次預告會改變一般家庭的水費或飲水規定嗎?
公告內容處理的是水中 PFAS 檢測方法與方法版本銜接,未列家庭申報、水費或飲用水限值調整。直接涉及的工作會落在水質檢測、送驗與主管機關採樣判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