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高雄總醫院首本永續報告書揭露,2025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 8,590.02 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並完成第三方查證。這個案例帶出醫院碳盤查的實務問題:排放量怎麼算、哪些設施要納入,以及查證結果代表什麼。依國際醫療減碳協會建議,院方可朝 2030 年較基準年減量 10% 訂定目標;要讓目標可追蹤,前提是每年採用一致邊界與算法。

一、醫院碳盤查先確認邊界與目的

先說清楚盤查涵蓋哪個院區、哪些設施與哪段期間,再列出要納入的排放類別。邊界一致,年度數字才有比較意義。

國軍高雄總醫院的 2025 年排放量,是該院依永續報告書盤查範圍彙整的年度數據;第三方查證則是由外部機構檢視資料與計算。這個數字能代表該院所揭露的邊界,不能直接當成其他醫院的平均值。院內若另有分院、宿舍、附設商店或外包服務,也要逐項釐清責任與資料來源。

環境部《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醫院適用)》指出,醫院應依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或營運的邊界盤查,並說明醫事機構代碼、盤查地址、統一編號與電號。同一地址若存在不同登記的機構或事業,要劃清彼此邊界,避免漏算或重複計算。醫院可先把院區平面圖、電號、設備清冊及各單位權責整理在一起,再決定盤查的組織邊界與報告期間。環境部醫院盤查指引提供醫院專用的邊界設定、排放源鑑別與計算範例。

這也能補上國軍高雄總醫院案例的背景:讀者可先看院方首本永續報告書與第三方查證的內容,再把報告揭露的數字與盤查範圍一起閱讀。單看總量,無法判斷不同規模、床數或服務量的醫院誰排放較多;比較時還需確認服務範圍、盤查邊界及計算方法是否一致。

二、範疇一、二、三對應不同排放來源

範疇一是院方直接排放,範疇二是外購能源造成的間接排放,範疇三則是價值鏈其他間接排放。各院應依適用規範與盤查目的界定範圍。

醫院常見的範疇一來源包括鍋爐或緊急發電機燃燒燃料、院內車輛用油,以及冷凍空調設備的冷媒逸散。麻醉或開刀使用的特殊氣體也可能形成直接排放,需依使用、檢測或釋放紀錄核算。環境部指引特別建議,鋼瓶以年度實際使用或損失資料優先;若沒有相關紀錄,再以採購量作為活動數據。只記錄買進數量,容易忽略期初存量與剩餘量。

範疇二主要是外購電力、蒸汽或其他能源。醫院空調、照明、醫療設備和資訊機房長時間運轉,用電資料通常是建立能源排放清冊的重要起點。範疇三則可依目的納入採購商品與服務、廢棄物處理、員工通勤、上游運輸等供應鏈排放;例如醫療耗材或藥品採購,若需盤查,就要先確認資料是否可取得、採用哪一種估算方法。

要注意不同制度的適用範圍不完全相同。環境部公告列管事業須依現行管理規定辦理;自願盤查或供應鏈揭露,可按目的決定納入程度。環境部盤查指引也對照 ISO/CNS 14064-1 與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的分類方式。醫療院所可參考環境部醫院盤查作業資源,先確認自己屬於法定列管、金管會揭露要求或自願盤查,再決定報告口徑。院方與國際醫療減碳協會合作的能源治理及永續報告案例也呈現盤查、能源管理與減碳措施如何放進同一套治理架構。

盤查範疇判讀方式醫院常見項目
範疇一邊界內直接排放鍋爐、緊急發電機、院內車輛、冷媒逸散、麻醉相關氣體
範疇二外購能源使用造成的間接排放外購電力、蒸汽或其他能源
範疇三其他價值鏈間接排放採購、廢棄物處理、員工通勤、運輸配送等
三欄並列呈現醫院範疇一的直接排放、範疇二的外購能源,以及範疇三的採購、廢棄物與通勤排放。
範疇一看院內直接排放,範疇二看外購能源,範疇三則延伸到價值鏈。

三、ISO 14064-1讓盤查方法、報告與查證有共同依據

ISO 14064-1提供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量化與報告的要求,也涵蓋盤查設計、管理及查證。採用標準不會自動代表排放量已經查證。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對 ISO 14064-1:2018 的說明,涵蓋組織溫室氣體盤查的設計、建立、管理、報告與查證;該版本於 2024 年確認仍為現行版本。ISO 標準頁面可查閱正式標準名稱與適用層級。醫院可依此建立年度盤查制度,但若同時受到台灣法規、主管機關或揭露框架要求,仍需逐一對照各自規定。

實務上,盤查團隊先確認組織邊界與報告期間,再鑑別排放源,蒐集電費單、燃料採購與使用紀錄、冷媒補充紀錄、氣體鋼瓶資料和廢棄物清運單據。接著選定排放係數及計算方法,將活動數據換算為各種溫室氣體排放量,再依全球暖化潛勢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CO2e)。報告須留下採用係數、資料期間、假設及排除項目的說明,讓同一份清冊能被重算及追溯。

「ISO 14064-1:2018 規定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的量化及報告原則,並涵蓋盤查的設計、管理、報告與查證。」(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標準摘要,中譯) 第三方查證會依約定的準則、範圍與保證程度檢視盤查資料、計算及報告。查證聲明的用途,是說明查驗者對特定期間、邊界及資料的結論;閱讀時要看清楚查證範圍、保證程度、重大性門檻與意見內容。它不等於所有院區或未納入清冊的間接排放都已查驗,也不代表機構取得減碳成效認證。

「報告書是起點,不是終點。」(國際醫療減碳協會理事長葉蔭民,在國軍高雄總醫院永續報告書成果發表會致詞) 六個流程節點依序呈現醫院設定邊界、辨識排放源、蒐集活動數據、計算排放、編製報告與第三方查證。

四、基準年與減量目標要能逐年比較

選定資料完整且具代表性的年度作為基準年,固定邊界與計算法,再把年度目標拆成可追蹤的措施。組織或服務範圍重大變動時,應說明是否重算基準年。

基準年是用來比較後續排放變化的參照點。選定時要檢視資料完整度、院區營運是否具代表性,以及當年是否有重大工程、疫情或設備停用等特殊情況。若後續新增院區、外包服務改變或盤查方法更新,單純拿總量和前一年相減,可能把營運變化誤當成減量成果。報告中應記錄基準年的選擇理由、重算條件與調整方式。

國際醫療減碳協會建議國軍高雄總醫院朝 2030 年較基準年減量 10% 前進。這是協會對該院的建議,不是所有醫院的法定門檻。院方若採用相同目標,可再拆成年度路徑,檢視空調主機效率、照明、熱水系統、能源管理及麻醉氣體使用等措施,並用能源帳單、設備運轉時數或採購紀錄追蹤成果。措施是否有效,應看盤查數據與服務量變化,不以單一設備更新或預估節電量代替全院排放結果。

  1. 定邊界:確認院區、附屬設施、登記地址及盤查期間,列出納入與排除項目。
  2. 列排放源:盤點鍋爐、發電機、車輛、冷媒、特殊氣體、外購電力與蒸汽,再按盤查目的評估範疇三。
  3. 建資料台帳:為每個來源指定資料負責單位,保存帳單、領用、維修、補充及清運紀錄,註明資料期間與單位。
  4. 算排放並留底:記錄活動數據、排放係數、換算方法和假設,保留可供覆核的計算表與佐證。
  5. 訂目標與查證:選定基準年,將減量目標分解為年度措施;委託第三方查證時,先約定查證準則、範圍及保證程度。
  • 醫院碳盤查先界定組織與報告邊界,再辨識各類排放源。
  • 空調冷媒、麻醉相關氣體、鍋爐、緊急發電機與外購電力都要核對資料紀錄。
  • ISO 14064-1提供組織層級盤查要求;第三方查證的結論只適用於聲明所列範圍。
  • 基準年、邊界與計算方法須維持可比,減量目標才能逐年檢視。

五、醫院碳盤查常見問題

是否必須盤查、範疇三是否納入,以及查證是否等於減碳,是規劃前常見的三個問題。答案須依適用規範與查證範圍判斷。

常見問題

Q1:所有醫院都必須做溫室氣體盤查嗎?

是否屬法定盤查登錄對象,要依環境部公告的行業與條件判斷;非列管醫院也可能因自願揭露、主管機關計畫或供應鏈要求而盤查。可先查環境部盤查平台的醫院專區與最新規定。

Q2:醫院碳盤查一定要納入範疇三嗎?

範疇三是否納入,須看適用法規、揭露框架及盤查目的。若採用自願盤查,醫院可依資料可得性與重要性逐步擴大,並明確揭露已納入和未納入的項目。

Q3:取得 ISO 14064-1 查證後,就代表醫院已經減碳嗎?

查證檢視特定邊界與期間的盤查資料及報告,並不直接等於排放量下降。是否減量仍須將不同年度置於可比較的邊界與算法下檢視。

Q4:醫院應優先蒐集哪些資料?

可先整理各院區電費單、燃料採購及使用量、發電機測試紀錄、冷媒補充紀錄、特殊氣體鋼瓶使用資料,以及廢棄物清運文件。每項資料都應標明期間、單位、來源與管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