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參與COVID-19疫情應對決策的前資深官員,8月18日在聯邦法院正式認罪,坦承隱匿與病毒起源調查有關的政府文件。前國家過敏及傳染病研究所(NIAID)資深顧問莫倫斯(David Morens),在馬里蘭州格林貝爾特的聯邦地方法院認了一項「共謀欺詐美國政府罪」,原本被控5項罪名,最重可能面臨5年徒刑,11月12日由法官宣判。
認罪內容:私人信箱躲監督,隱匿武漢相關補助文件
據Fox Reno報導,莫倫斯承認2020年4月至2023年6月間,與兩名未被正式起訴的共謀者合謀隱瞞與COVID-19研究補助相關的政府文件,具體手法是刻意改用個人Gmail帳戶而非官方NIH信箱,處理與病毒起源、以及一項已遭終止的蝙蝠冠狀病毒研究補助有關的通訊,藉此逃避《資訊自由法》(FOIA)的公開申請審查。CBS News報導進一步指出,莫倫斯曾在NIAID主任辦公室擔任資深顧問長達16年(2006年至2022年),案發時他與共謀者共用非公開的NIH內部資訊,並銷毀、隱藏相關紀錄。
這不是佛奇本人今年第一次因COVID起源調查捲入法律風波,本站稍早也報導過,參議院委員會8月6日剛表決認定佛奇藐視國會案,起因是他在聽證會上援引第五修正案逾百次拒絕作答。但兩案被告不同、案由也不同:那起案子是佛奇本人拒絕在國會作證,這起則是莫倫斯遭控隱匿聯邦文件,兩案目前分屬不同法律程序,尚未合併。
收受紅酒與米其林餐廳邀約,共謀者疑為誰
Fox Reno報導指出,起訴書中的「共謀者一」雖未被正式起訴具名,但描述特徵與生態健康聯盟(EcoHealth Alliance)前主席達薩克(Peter Daszak)相符。STAT News報導補充,2020年6月這名共謀者以「第二階段禮物」為由,贈送莫倫斯兩瓶價值約40美元的納帕谷紅酒,並承諾安排巴黎、紐約、華盛頓多間米其林星級餐廳的用餐機會;莫倫斯也曾向對方表態,未來有意提供其研究計畫更多資金。達薩克本人至今未被起訴,生態健康聯盟則已在2025年1月被聯邦政府列入5年內不得申請聯邦資金的黑名單。
莫倫斯的律師貝勒維茲(Tim Belevetz,任職IceMiller律師事務所)在認罪後發表聲明:「透過今天認罪,莫倫斯博士已經為他所做的事負起責任,並將繼續這樣做。」(STAT News報導)
武漢病毒研究所補助案:一筆補助的三段身世
這起案件牽連的補助案,源頭可追溯到2014年。Fox Reno報導指出,NIH當年撥給一間紐約非營利組織400萬美元,用於「蝙蝠冠狀病毒浮現風險」研究,2020年再加碼750萬美元;CBS News報導則確認,武漢病毒研究所透過這間紐約組織取得了一筆子補助,用於相關冠狀病毒的功能增強研究。2020年4月,NIH以COVID-19起源疑慮為由,正式終止這筆補助,此後這批文件的公開與否,就成了本案調查的核心。
美國防疫體系今年不只這一樁動盪,同樣隸屬衛生體系、與NIH平行運作的CDC,過去一年內也連換三任主任,直到8月才由參議院確認由史瓦茲接任CDC主任,填補近一年的領導真空。
佛奇的角色:起訴書未列名,但作證時曾被問及
CBS News報導指出,佛奇2024年在眾議院委員會作證時表示,莫倫斯不是他的政策顧問,並承認莫倫斯的行為違反機構政策,但否認自己曾使用個人信箱處理公務。STAT News報導確認,佛奇本人並未被這份起訴書列為被告,目前也沒有跡象顯示檢方將他列入本案調查對象。FBI方面,Fox Reno報導引述局長帕特爾(Kash Patel)的公開表態,強調調查「仍在進行中」,並稱「沒有人在法律之上」。
對台灣讀者的參考點:美國《資訊自由法》管什麼
台灣讀者比較陌生的,是美國《資訊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FOIA)這套制度:任何人都可以向聯邦機關申請調閱政府紀錄,機關原則上必須公開,除非符合國安、個資等法定豁免項目。這套制度和台灣的《政府資訊公開法》立意接近,差別在於美國FOIA長年被用來當作媒體、國會、學界追查官員行為的主要工具,官員若刻意用私人信箱處理公務、規避這類申請,本身就可能構成獨立的刑事責任,不需要等到最終被證實隱匿的內容本身違法。莫倫斯這起案子,等於用一個具體判例,示範了規避FOIA的代價:即使起訴書沒有指控他在COVID起源判定上說了謊,光是隱匿紀錄的手法本身,就足以構成「共謀欺詐政府罪」定罪。
常見問題
莫倫斯認罪的罪名是什麼?可能被判多重?
他認了一項「共謀欺詐美國政府罪」,原本遭起訴5項罪名;最重可能面臨5年徒刑,法官將於2026年11月12日正式宣判。
佛奇本人有沒有被起訴?
沒有。起訴書並未將佛奇列為被告,他2024年作證時表示莫倫斯的行為違反機構政策,但否認自己使用私人信箱處理公務。
共謀者是不是生態健康聯盟前主席達薩克?
起訴書描述的「共謀者一」特徵與達薩克相符,他曾贈送莫倫斯紅酒並承諾米其林餐廳邀約,但目前未被正式起訴具名。
這起案件證明COVID-19源自武漢實驗室嗎?
不能。本案認定的是官員隱匿聯邦文件的刑事責任,COVID-19真正起源仍是科學界尚無定論的議題,不因這起認罪案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