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維修權指令》(Directive (EU) 2024/1799)7月31日正式適用,根據歐盟執委會官方頁面,這是27個會員國須完成國內法轉換並開始執行新規的期限。指令2024年6月13日由歐洲議會與理事會通過,EUR-Lex官方摘要頁面確認,「這些規則應自2026年7月31日起適用」(These rules should apply from 31 July 2026),此後歐盟市場上銷售的特定電子與家電產品,製造商都得配合新的維修義務。
手機、平板、伺服器都在適用清單內
EUR-Lex的指令全文列出適用範圍為附件II所列、既有歐盟可維修性規範的產品類別,包括家用洗衣機與洗脫烘衣機、洗碗機、冰箱與冷凍櫃、吸塵器、電視與螢幕等電子顯示器,以及手機、無線電話、平板電腦、伺服器。這份清單會隨新的生態設計法規陸續擴充,目前尚未涵蓋摺疊螢幕手機等新型態產品。
核心義務方面,歐盟執委會頁面說明,製造商須「in a reasonable time and for a reasonable price」完成維修,且不得以合約條款、硬體或軟體手段阻礙維修,除非有正當理由;零件與維修工具也須以「reasonable prices」提供給消費者與獨立維修業者。這條規定同時具追溯效力,EUR-Lex摘要指出,製造商不能以商品是在7月31日之前售出為理由拒絕維修。
選修可延長保固一年,維修價格須公開透明
指令同時修訂了歐盟《商品銷售指令》(Directive 2019/771),EUR-Lex摘要引述條文,消費者在法定保固期內若選擇維修而非更換商品,「the guarantee period to be extended once by one year」,保固延長適用整台商品,不只是被維修的零件。製造商還須設置免費、免登入的網站,公開常見維修項目的參考價格,方便消費者在維修前比較成本。
各會員國也被要求至少採行一項促進維修的配套措施,可以是資金補貼或非資金手段,例如維修資訊宣導、維修抵用券或技能培訓;EUR-Lex摘要說明,一個協助消費者尋找在地維修業者的「歐洲線上維修平台」也在規劃中,將整合進「Your Europe」入口網站;法遵解析網站Regulatory Decoded整理指出,這個平台預計2028年1月全面上線。至於違反義務的裁罰機制,指令將認定與查處工作交由各會員國的市場監管機關負責,目前尚未見到統一裁罰額度的官方公告。
手機、平板、伺服器是台灣廠商外銷歐盟主力品項
手機、平板電腦與伺服器同時是台灣品牌廠與電子代工業者外銷歐盟市場的重要品項,這類產品的製造商或在歐盟市場銷售自有品牌商品的業者,都在指令的適用範圍內,須配合提供零件供應、維修文件與價格透明化等義務;供應鏈上游的零組件與代工廠商,也可能因應下游品牌客戶的合規需求,被要求配合備妥零件庫存與維修文件。指令並未針對代工與品牌角色分別訂出義務,實際合規責任歸屬仍需視個別企業在歐盟市場的銷售身分而定。
指令上路後,各會員國國內法轉換進度、市場監管機關的實際執法標準,以及歐洲維修平台的建置狀況,仍是後續觀察重點。
參考來源
- Directive (EU) 2024/1799 on common rules promoting the repair of goods(EUR-Lex)
- Common rules promoting the repair of goods and amending related EU legislation(EUR-Lex)
- Directive on repair of goods(European Commission)
- EU Right to Repair Directive: Key Compliance Requirements(Regulatory Deco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