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台灣出生數為10萬7,812人(內政部戶政司人口統計資料),同年度(民國114年)兒少保護通報達13萬6,592件次,依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資料頁面所附「114年度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資料.ods」中的「通報件次」欄位計算。兩個數字不能直接相除,通報件次也不等於受虐兒人數,因為同一名兒少可能重複被通報,部分案件經評估後也不屬於保護處遇案件。這組數字可作為兒少保護議題的背景,提醒社會建立更早的求助入口與穩定的日常支持;但它本身無法證明某一個時段的風險最高。
兒少保護怎麼做?關鍵是把政府、學校、社區、家庭與專業服務接起來。若經主管機關或合法合作單位核定,台灣微光希望關懷協會的角色僅限於提供非保護性課後服務,不直接承接兒少保護個案,也不作個案管理;部分家庭在放學後至返家前可能出現照顧銜接空檔,是否有風險仍須由專業評估,這是服務設計可切入的時段,不代表所有家庭都處於較高風險。若課後服務涉及由主管機關或合法合作單位轉介的特定兒少,須依正式轉介、服務同意、個資授權及個案督導制度辦理。
本文以下以五層保護網整理角色分工,再用六個閱讀段落帶出通報、社區支持、志工安全、據點準備、個人行動與常見問題;五層是分工架構,六段是閱讀安排。
一、先把通報數字與保護制度看清楚
疑似兒少遭受虐待、疏忽或其他不當對待時,可撥113諮詢或通報;若有立即人身安全危險,先撥110。通報是啟動專業評估的入口,不必由民眾先自行查案。
可透過113取得兒少保護等相關諮詢與通報協助;若有立即人身安全危險,應撥110。通報時可整理「人、事、時、地、物」,說明孩子位置、看見的異常與當下安全狀況。政府再依程序分流、評估、調查,並協作家庭處遇、醫療、警政、司法與安置;這些法定工作不能由志工取代。
「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衛生福利部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中將這句話列為核心價值,也把優化通報、強化網絡合作與公私協力列入服務策略。

二、放學後的日常需要社區支持
民間團體可以補上日常陪伴、家庭支持與社區預警;這裡的社區預警指的是日常觀察與轉介,不是另設通報系統,發現疑慮時仍應依情況撥113或聯繫地方社政。部分家庭在放學後至返家前可能出現照顧銜接空檔;是否有風險仍須由專業評估,課後支持據點可作為服務設計的切入點,不代表所有家庭都處於風險中,也不取代安置、保護性社工或緊急救援。調查、保護決策與安置由政府及專業人員依權責處理。
衛福部的「兒少及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也就是守護家庭小衛星,已納入課後照顧、家庭關懷、兒少活動、家庭支持及寒暑假服務。這項方案可作為公私協力的參考;若經主管機關與合法合作單位核定,微光才可依服務型態規劃非保護性的地方課後支持據點,不直接承接兒少保護個案,也不作個案管理。這是本文提出的構想,不代表協會現已有服務,也不取代安置、保護性社工或緊急救援。
若非保護性的課後支持服務涉及由主管機關或合法合作單位轉介的特定兒少,仍須依正式轉介、服務同意、個資授權及個案督導制度辦理;協會不直接承接兒少保護個案,也不作個案管理。啟動前,應先由地方社政或合作單位確認服務對象、合作入口、轉介流程與必要的個資授權,並明確指定個案督導與異常回報責任,再開始招募與排班。
下表中的「社區陪伴」可由課後支持據點與受訓志工承擔;守護站若規劃成立,將是第三層社區陪伴的可能據點,也不取代政府保護系統。五層分工如下:
| 守護層次 | 主要角色 | 可以做的事 | 必須守住的界線 |
|---|---|---|---|
| 法定保護 | 社政、警政、醫療、司法 | 通報、調查、處遇、安置 | 依法作決策 |
| 第一線預警 | 學校教師、輔導人員 | 留意缺課、傷勢、情緒變化 | 發現後通報 |
| 社區陪伴 | 守護站、受訓志工 | 課後陪伴、觀察、回報 | 不查案、不帶離 |
| 家庭支持 | 家長、親屬、照顧者 | 維持照顧、接受資源 | 有疑慮時求助 |
| 專業資源 | 心理、醫療、教育、社福團隊 | 提供評估與支持 | 依個資規範處理 |
有人陪寫功課、閱讀、畫畫或運動,能讓孩子多一個穩定大人和求助出口。對中高齡者來說,固定每週兩小時協助課後活動,也是具體的社區力量。

三、微光守護志工團要用制度陪伴孩子
兒少守護志工的核心任務是陪伴、觀察、回報,在個案督導帶領下完成排班、紀錄與交接;志工只就被交付的陪伴事項觀察並回報,由指定督導與主管機關依權責追蹤服務與保護情形。調查與保護決策交由社工及政府處理。
「微光兒少守護志工團」應有身分審核、兒少保護教育、督導、紀錄與回報。接觸孩子宜在公開場域;本計畫擬採兩名以上成人共同陪伴的內部控管原則,實際安排仍須依服務場域及主管機關規定調整。
志工不能私下質問、判定是否受虐、和疑似施虐者理論、把孩子帶回家或自行帶離家庭,也不能把身分、照片與對話放入私人手機或LINE群組。紀錄交給指定督導。
在社區看見異常,可依四步處理:確認安全;記下時間、地點與情形;撥113,危急時撥110;停止轉傳身分與照片。
四、課後支持據點規劃前的安全準備
規劃前應先建立兒少安全制度,再安排服務內容。場地有愛心還不夠,規劃時可先納入適任人員查核、接送與出入流程、協會擬採的雙人陪伴等內部風險控管原則、個資保護、事件通報及督導責任;實際要求仍須依場域、主管機關及服務型態確認,且不取代安置、保護性社工或緊急救援。
若服務依「守護家庭小衛星」方案辦理,主辦單位須依方案要求督導承辦單位,並查核服務人員不得有兒少法所定的不適任情事;實際服務型態與適用規範,仍應由所在地主管機關確認。若服務型態構成法定課後照顧服務班或中心,須先向所在地教育主管機關確認適用規範與申請/設立要求;其他陪伴服務也應由兒少保護工作者、法律顧問與地方主管機關確認服務型態。
守則要寫清楚人員查核、訓練、點名接送、空間使用、異常紀錄、資料保存、113/110通報及事後檢討。協會可從固定時段的小型據點開始,以出席、回報與轉介完成度檢視服務,不公開個案故事。
五、你我今天可以做的第一步
一般人可以先記住113,留意持續缺課、傷勢、飢餓、恐懼與照顧不足等訊號,再用客觀資訊求助。願意投入時間者,可參與受訓志工、課後陪伴或家庭支持服務。
關心必須和界線一起存在:不公開孩子身分,不把懷疑當定論,不以個人勇氣取代專業程序。若經主管機關與合法合作單位核定,微光僅能在核定的非保護性課後服務範圍內推動這類支持,不直接承接兒少保護個案,也不作個案管理;第一步是找專業者訂守則,再招募接受訓練、排班與督導的人。若服務涉及由主管機關或合法合作單位轉介的特定兒少,仍須依正式轉介、服務同意、個資授權及個案督導制度辦理。今天可以把113存進手機,查詢住家附近的社福中心。
- 通報件次不等於受虐兒人數,通報的作用是啟動專業評估與保護流程。
- 志工負責陪伴、觀察、回報,不調查、不判案、不私下帶離或收留孩子。
- 守護站若規劃成立,應先完成身分查核、訓練、個資保護與緊急通報制度;雙人陪伴屬協會擬採的內部風險控管原則,仍須依場域、主管機關及服務型態確認。
- 立即危險先撥110;疑似兒少受不當對待,可撥113諮詢或通報。
六、常見問題
遇到疑似兒少受傷或疏忽時,先確認安全,再透過113或地方社政尋求判斷,不以個人調查取代制度。
常見問題
Q1: 沒有確定證據,也能撥113嗎?
可以。說明看見的客觀情形與擔心之處,由專業接線人員協助判斷,不必先質問孩子或自行蒐證。
Q2: 113和110有什麼差別?
113是兒少保護等案件的24小時通報與諮詢窗口;若有立即人身安全危險,先撥110。
Q3: 守護志工可以把孩子帶回家照顧嗎?
不可以。志工應回報督導,由社政及其他專業單位判斷後續安排。
Q4: 教會提供課後陪伴,需要哪些安全條件?
可納入的安全條件包括身分審核與訓練、出入接送流程、避免單獨密閉接觸、個資保護、事件回報與專業督導;實際要求須先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確認適用規範,並確認課後照顧等法規要求。
Q5: 想參與民間兒少守護,可以從哪裡開始?
先查詢所在地社福中心、學校或合法民間團體的志工資訊,選擇有訓練、督導、排班和紀錄制度的服務,不私下接觸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