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桒垣愛夕最新創作小說《教師之罪》談什麼?解析權力與惡意

《教師之罪》以日本校園權力角力為切口,帶出職場霸凌如何受到制度、群體與日常選擇影響。這本由幸福文化出版、桒垣愛夕創作、卓惠娟翻譯的小說,呈現的權力與責任問題,也能從社會心理學及資安管理角度理解。臺大心理系前副教授林以正老師從社會心理學談行為與情境,具資安管理經驗的 Simon 則說明制度如何協助守住原則。當「為你好」成為服從要求,或不公平被說成「大家都這樣做」,就要分辨關心與控制。想了解職場日常互動如何預防霸凌,可參考職場霸凌預防與友善溝通的做法。觀察個人行為時,也要檢視環境如何安排選擇。

一、看見失常行為,也要追問環境怎麼形成

林以正老師提醒,若只用個性或情緒管理解釋一個人的失誤,可能忽略工作分配、資源與考核條件。判斷行為時,同時檢視情境,才能看清責任如何形成。

人們通常先注意眼前的人做了什麼,較少追問他在什麼條件下工作。林老師以「基本歸因謬誤」說明這種落差:旁人容易把行為歸因於個人特質,卻低估情境影響。觀察情境不會免除行為者的責任;也要檢視環境如何影響選擇,才能看清責任全貌。

Simon 以管理經驗補充,若主管把某人安排在較容易出錯的位置,再以累積失誤作為處分依據,單看紀錄便會漏掉安排者的責任。放進學校情境,分班、考核、工作量和人際權力都可能左右教師處境。要理解失誤是否反映個人能力,還得檢視制度如何分配工作、提供支援與判定表現。

林以正老師與節目來賓在漢聲廣播電臺合影並展示《教師之罪》

把情境納入觀察,能避免匆忙貼上「不適任」標籤。若一個人總在相同任務上出錯,可檢查任務是否清楚、資源是否足夠、標準是否一致。若只有某人反覆被安排難以完成的工作,再因此受到負面評價,組織就需檢視分工與考核是否公平。這不代表有人設局,卻能讓討論回到可檢查的安排。

二、群體沉默會讓責任變得模糊

當傳話、執行、包庇與沉默分散在不同人身上,每個人都可能覺得自己只做了一小部分。要判斷組織是否失去制衡,需觀察誰有決定權、誰受影響,以及誰能安全地提出異議。

《教師之罪》呈現的校園權力關係,也反映群體共謀與責任分散的問題。有人負責傳達上級意思,有人照辦,有人知道做法不妥卻不出聲。每一個環節看起來都不大,累積起來卻可能成為排擠、隱瞞或推卸責任的完整過程。這類情況也可能出現在職場:若決策過程不透明,或提出疑問的人很快被孤立,組織就少了一道及早修正的機會。

責任分散不只發生在權力者之間。旁觀者可能擔心惹麻煩或失去關係而不介入。林老師提到,受害者往往感到孤單;同事可陪伴當事人、協助保存紀錄,或經本人同意後成為見證人。職場裡也有人默默接下收尾責任,辨認工作責任與人際界線有助理解誰在承擔他人留下的缺口。支持不等於自行調查或承諾改變結果;先確認對方需要,再陪他尋找正式管道。

主持人與林以正老師、節目來賓在漢聲廣播電臺合影

組織決策鏈中的決策者、傳話者、執行者、見證者與受影響者關係圖

三、一次通融可能改變下一次的界線

先確認自己掌握的資源是否涉及他人權益,再問同一個例外能否公平地提供給其他人。林以正老師曾在球聚名額已滿後替熟識友人多留位置,也看到候補者可能因此受影響,讓界線問題落到具體處境。

拒絕朋友,可能傷了交情;答應加位,候補者卻可能失去原本的機會。林老師坦言自己最後做了通融,也看見這個決定並非毫無代價。手握分配權的人,應把受影響者也放進考量。當「只多一個人」「這次應該沒關係」成為理由,不妨把規則、例外條件與受影響的人說清楚,避免便利只落在熟人身上。

Simon 提到,資安工作中可借助法規與外部規範守住原則。遇到人情壓力時,明確的程序可以讓拒絕有共同依據,不必把每一次決定都變成個人情面攻防。對管理者而言,事前公開名額、排隊順序、審核條件和例外處理方式,也能減少臨場通融造成的不公平。規則本身仍需合理,但有紀錄、可說明、能一致適用,便較容易看見誰承擔了決定的後果。

林老師曾觀察一位平日溫文的朋友開車時會插隊,並思考車廂的封閉與不易被辨認,是否讓人較少感受到他人的目光。這個例子不足以概括所有駕駛,也不能證明匿名必然引發攻擊;但在車流、網路或組織裡,匿名和距離都可能使人忽略行為另一端是真實的人,責任仍要回到實際行為與造成的影響來看。

四、理解受傷經驗,也要保留行為責任

受傷經驗可以幫助理解一個人如何走到當下,卻不能自動替新的傷害取得正當性。林以正老師談到,取得權力的人可能重現自己曾承受的對待,也可能以「以前我也是這樣被教的」說服自己。

當受害者後來成為有權力的人,過往經驗可能影響他如何看待規則與他人。小說情節呈現,有人會把報復看成討回公道,卻可能讓傷害繼續傳下去。理解這段歷程,能讓旁人看見組織文化如何代代複製,也讓介入方式不只停留在責怪個人;同時,受傷的背景仍須與眼前行為分開判斷,避免受害者身分成為傷害別人的通行證。

林以正老師在漢聲廣播電臺錄音室接受訪談

疑似校園霸凌可向學校反映,或撥打教育部反霸凌專線 1953。職場事件須依性質分流:疑似職場霸凌應優先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辦理,先向雇主申訴;雇主未依法調查或調處,再向工作地勞動檢查機構申訴。新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適用於職場霸凌、性騷擾、跟蹤騷擾及就業歧視等專屬法規事件以外的職務不法侵害,並要求事業單位設置、公開多元申訴管道。當事人可保存訊息、工作安排及事件日期,找可信任的人陪同。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仍須符合要件並經調查,不能只憑單次安排或主觀感受認定。

「要求事業單位設置並公開多元申訴管道。」(勞動部《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修正說明)

  • 看見個人失誤時,也檢查工作分配、資源與評量方式。
  • 面對人情通融,確認規則是否一致,以及誰可能承受代價。
  • 遇到疑似霸凌,保存具體紀錄,陪伴當事人連結正式求助管道。

與談來賓:林以正 老師 台大心理系 前副教授 台灣生涯發展與諮詢學會 理事 社會心理學與華人本土心理學 學者 美國羅徹斯特大學社會心理學博士 企業顧問

照片提供:楊心怡

常見問題

先記下具體行為與受影響情況,再確認校園或工作場所適用的正式求助管道;小說觀點可以引發思考,事件認定仍須依規定調查。

Q1: 《教師之罪》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嗎?

出版資訊只指出小說以日本校園為背景,沒有說明它改編自真實事件,因此不宜把情節當成真實案件。

Q2: 看見職場霸凌,旁觀者可以怎麼幫忙?

可以先詢問當事人需要什麼,在取得同意後陪同記錄事件、尋找可信任的內部窗口或外部資源;不要未經同意公開對方身分或替他做決定。

Q3: 主管把工作分配得不公平,就一定是霸凌嗎?

不一定。勞動部說明,職場霸凌須符合相關要件並經調查程序認定;判斷職場霸凌的要件與申訴方式可供了解,單一工作安排不足以直接下結論。

Q4: 學生遇到疑似校園霸凌,可以向哪裡求助?

可向學校反映,也可撥打教育部反霸凌專線 1953,或使用教育部反霸凌專區的留言管道。

Q5: 職場霸凌申訴一定要先向雇主提出嗎?

是。疑似職場霸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辦理,先向雇主申訴;雇主未依法調查或調處,再向工作地勞動檢查機構申訴。新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適用於其他職務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依事件性質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