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與萬聖節都沒有列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因此不是法定放假日;勞動部說明的勞工國定假日共16天,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以內工資加倍發給,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辦理。12月25日有放假,但法定名目是行憲紀念日,不是聖誕節。
查單一節日的日期與是否放假,可看站內節慶行事曆;想查當年度政府辦公日曆與連假安排,可延伸閱讀2027行事曆、補假與民營公司適用範圍。冬至習俗可參考冬至日期、湯圓由來與祭祖方式。
冬至、萬聖節為什麼沒有放假?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3條列紀念日、第5條列節日,兩條都沒有冬至、萬聖節或七夕。法律沒有列入這些名稱,不能把它們當成條例所定的國定假日;如果當天剛好是勞工原排定的例假或休息日,工資依各自規定計算。
元宵節、中元節、重陽節、母親節與父親節則是另一種情況:它們列在第5條節日清單,但《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6條第3項明定,第一項以外的節日均不放假。國父誕辰紀念日列於第3條,但第4條只有6個紀念日放假,因此國父誕辰紀念日也不放假。
12月25日放假是因為聖誕節嗎?
條例沒有「聖誕節」這個名目。12月25日的放假依據是第3條第19款列出的行憲紀念日,以及第4條第6款規定行憲紀念日放假一日;民眾常把日期與聖誕節連在一起,法律上的放假名稱仍是行憲紀念日。
勞工一年有哪16天國定假日?
《勞動基準法》第37條把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列為休假,詳見勞基法第37條。勞動部「國定假日及補假」說明頁列出下表一般勞工國定假日;除夕及春節合計5日,表內合計16日。下表的條例條次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4條、第6條整理。
| 節日 | 是否放假(依條例第幾條) | 勞工那一天上班的工資規定 |
|---|---|---|
|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 放假1日(第3條、第4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除夕及春節 | 放假5日(第5條、第6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和平紀念日 | 放假1日(第3條、第4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兒童節 | 放假1日(第5條、第6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清明節 | 放假1日(第5條、第6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勞動節 | 放假1日(第5條、第6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端午節 | 放假1日(第5條、第6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中秋節 | 放假1日(第5條、第6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 | 放假1日(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國慶日 | 放假1日(第3條、第4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 | 放假1日(第3條、第4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行憲紀念日 | 放假1日(第3條、第4條) | 經勞工同意出勤,依第39條工資加倍;8小時以內部分加倍發給。 |
|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 | 具原住民身分的勞工,可從自己、配偶或父母之族別祭儀期間擇3日放假(第5條、第6條) | 符合身分者休假;同意出勤時依第39條工資加倍。 |
| 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日 | 經勞動部指定,具投票權且當天原屬工作日者放假1日(勞基法第37條) | 雇主取得勞工同意出勤,須加給該工作時間工資;遇例假或休息日不另補假。 |
| 冬至 | 條例未列入 | 不是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日,第39條休假日出勤加倍不適用。 |
| 萬聖節 | 條例未列入 | 不是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日,第39條休假日出勤加倍不適用。 |
| 七夕 | 條例未列入 | 不是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日,第39條休假日出勤加倍不適用。 |
| 元宵節 | 條例第5條有列,依第6條第3項不放假 | 不是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日,第39條休假日出勤加倍不適用。 |
| 中元節 | 條例第5條有列,依第6條第3項不放假 | 不是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日,第39條休假日出勤加倍不適用。 |
| 重陽節 | 條例第5條有列,依第6條第3項不放假 | 不是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日,第39條休假日出勤加倍不適用。 |
| 母親節 | 條例第5條有列,依第6條第3項不放假 | 不是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日,第39條休假日出勤加倍不適用。 |
| 父親節 | 條例第5條有列,依第6條第3項不放假 | 不是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日,第39條休假日出勤加倍不適用。 |
| 國父誕辰紀念日 | 第3條有列,依第4條不放假 | 不是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日,第39條休假日出勤加倍不適用。 |
上表的一般國定假日數量依勞動部國定假日及補假說明整理;法條文字可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3條、第4條、第5條及第6條。消防節、警察節、軍人節與海巡節另依各主管機關規定放假,不納入上表一般勞工的16天清單。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只適用具原住民身分的勞工,勞動部說明可從本人、配偶或父母族別祭儀期間擇日休假。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日則須是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的勞工;若該日本來不用出勤,不另給假給薪,遇例假或休息日也不補假。
國定假日上班,工資要怎麼算?
原約定工作日碰上國定假日,勞工免出勤,工資照給。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以內部分工資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9條寫明休假日工資照給,雇主徵得同意出勤者工資加倍。可對照勞動部國定假日工資說明與勞基法第39條。
超過8小時的部分不以同一種加倍算法計算。勞動部說明,延長工時在2小時以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2小時以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若要換算個人金額,可使用勞動部同頁提供的加班費試算系統,或洽勞動部1955專線;本文不把月薪換算成固定日薪金額。
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可以調移,但須經勞工本人同意,並明確約定互換日期,不能減少應有的國定假日總日數。調移後原國定假日成為工作日,換到的日期成為休假日;若勞工在調移後的休假日出勤,仍依國定假日出勤規則計算。個案爭議可洽所在地勞工局或勞動部1955專線。
國定假日碰到週末,補假要放哪一天?
勞工的國定假日若遇到法定例假或休息日,依法要補假;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補假日的性質就是國定假日。法源是《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勞動部也說明補假應安排在其他工作日。
這和政府機關辦公日曆的補假方式不同。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的116年(西元2027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查證日期為2026-10-14,請以人事行政總處11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所載官方日期為準;民營公司的國定假日及補假日則依勞工班表與勞雇協商確認。想看逐日政府假期資訊,可讀本站2027年行事曆與連假日期整理,但政府辦公日曆上的補假日期不能直接套用到民營公司。
國定假日要上班之前先確認哪幾件事?
- 確認班表上的日期屬於國定假日、補假日、一般工作日、休息日或例假。
- 若公司安排國定假日出勤,確認是否已取得本人同意,以及出勤日期與時數。
- 若假日與工作日對調,核對雙方同意的互換日期及調移後休假日。
- 國定假日遇到例假或休息日,確認協商排定的補假日期。
- 核對薪資明細中的國定假日出勤時數,以及超過正常工時的延長工時算法。
- 需要核算個人金額時,使用勞動部加班費試算與工資說明,或洽勞工局、1955專線。
常見問題
冬至或萬聖節上班,雇主一定要給雙倍工資嗎?
冬至與萬聖節未列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不屬於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日,因此第39條國定假日出勤加倍規定不適用。若當天是勞工原排定的例假或休息日,工資仍依該日性質計算。
國定假日上班8小時,雙倍工資包含原本工資嗎?
勞動部說明8小時以內部分工資加倍發給,本文依官方說明列示,不另將月薪換算為固定日薪金額。個人薪資算法可查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或洽1955專線。
政府辦公日曆的補假日,民營公司也要跟著放嗎?
政府機關辦公日曆供政府行政機關辦公安排使用,民營勞工的國定假日與補假依勞基法及公司班表辦理。國定假日遇到勞工例假或休息日,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
參考來源
-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勞動基準法第37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國定假日及補假 (勞動部)
- 國定假日工資說明 (勞動部)
- 行政院核定116年(西元202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