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9月3日發布新令,資產管理規模達新臺幣1,000億元以上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將分三階段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資產管理規模達6,000億元以上者,從民國116會計年度編製,民國117年起申報。金管會令文已列明門檻、時程與揭露方式。
前一步是上市櫃公司依實收資本額分三階段接軌IFRS S1、IFRS S2。上市櫃公司2026年起的IFRS永續揭露時程已整理該制度,金管會的上市櫃公司永續資訊公開規範也載明分階段適用安排。這次新令把適用對象延伸到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並改以資產管理規模分級;新令的適用對象、年度與揭露要求,均以金管會法規原文為準。
三階段門檻與申報年份
新令規定,符合門檻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依下列時程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申報。金管會令第2點同時列出會計年度與申報年度。
| 前一年度資產管理規模 | 開始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 | 開始申報 |
|---|---|---|
| 新臺幣6,000億元以上 | 民國116會計年度 | 民國117年 |
| 新臺幣3,000億元以上、未達6,000億元 | 民國117會計年度 | 民國118年 |
| 新臺幣1,000億元以上、未達3,000億元 | 民國118會計年度 | 民國119年 |
這份命令的公發布日是民國115年9月3日,並明定自即日生效。法規原文第27至29行及第109行記載發布日期、發文字號與生效規定。表中的民國116年至119年,分別對應西元2027年至2030年。
揭露放在財務報告,首年可先做氣候資訊
達到門檻的投信事業,應在年度合併或個別財務報告內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且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該資訊得無須經簽證會計師查核或複核。金管會令第3點明定這項編製與審閱安排。
揭露內容依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核心面向編製。首次適用永續揭露準則的年度報導期間,投信事業得僅揭露氣候相關資訊,但須在揭露內容中說明這項作法。金管會令第4點第1款至第6款也要求,永續資訊的報導個體與報導期間應與相關財務報告一致,首次適用以外的年度要同時提供前一期比較資訊。
範疇一、二先確信,範疇三延後到第三個會計年度
氣候資訊中的溫室氣體排放,受環境部法規規範的排放源,依環境部所定方法衡量;其他排放源則依《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會計與報導準則》或金管會認可的方法衡量。投信事業還要依IFRS S2揭露使用的衡量方法、衡量作法、輸入值與假設。金管會令第4點第7款列明上述要求。
範疇一與範疇二排放資訊應取得獨立第三方確信意見並揭露;若申報財務報告時還沒取得確信意見,須在財務報告中註明,並於同年10月底前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已完成確信的排放資訊及上傳確信報告。金管會令第4點第8款、第6點也規定,範疇三排放資訊自首次適用永續揭露準則後第3個會計年度起適用。
資產管理規模怎麼算
適用級距不是看單一基金或單一月份的資產數字。新令規定,資產管理規模是前一年度各月所管理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總額(含私募基金)、全權委託投資契約金額、對客戶資產具運用決定權的證券投資顧問契約金額,以及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時,境外基金國內投資人持有金額的加總平均。金管會令第9點列出計算項目與平均方式。
金管會這次發布令後,投信業者的準備工作會以年度財務報告為載體,先確認前一年度平均資產管理規模,再依所屬級距安排董事會通過的永續相關財務資訊、範疇一與範疇二確信,以及後續範疇三資料。相關制度與企業端接軌安排,可從永續政策實務工具主題頁持續追蹤。
常見問題
哪類投信要先適用 IFRS 永續揭露?
資產管理規模達新臺幣6,000億元以上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從民國116會計年度起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自民國117年起申報。金管會9月3日發布令另列出3,000億元至未達6,000億元、1,000億元至未達3,000億元兩級時程。
投信的永續資訊要不要會計師查核?
新令規定,永續相關財務資訊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該資訊得無須經簽證會計師查核或複核。範疇一與範疇二溫室氣體排放資訊仍須取得獨立第三方確信意見並揭露,法規原文第3點、第6點分別載明兩項要求。
範疇三溫室氣體資訊何時要揭露?
投信事業首次適用永續揭露準則的年度,可以只揭露氣候相關資訊,但須說明。範疇三溫室氣體排放資訊則自首次適用後第3個會計年度起適用,金管會令第4點與第8點有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