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停電後,急診、加護病房、手術室與病人維生設備不能等到電力公司復電才恢復運作。台灣自 2026 年 5 月 9 日起施行《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醫療照護場所相關規定,要求醫院重要電力系統的安全回路與緊要回路在常用電源中斷後,10 秒內由備用電源供電並依序恢復功能。這個時限針對特定重要回路,不代表全院所有設備都在 10 秒內重新啟動,也不等於發電機只能供電 10 秒。
一、醫院停電的10秒規定,適用哪些回路?
經濟部 2025 年修正《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五章第十一節至第七章及第九章部分條文於發布後一年施行,醫療照護場所重要電力系統規定因此自 2026 年 5 月 9 日起適用。停電應變除了設備要有備援,也要依照病人安全需求安排不同回路與供電先後。
醫院重要電力系統的安全回路與緊要回路,應在常用電源中斷後 10 秒內接上備用電源,並使功能依序自動恢復。規定沒有把所有院內用電都設定成同一個 10 秒期限。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21 條要求醫院等醫療照護場所,在常用電源中斷期間仍具備供應最低限度照明、生命安全及依序斷電所需電力的能力。醫院的重要電力系統須至少有兩個獨立電源,包括常用電源及一個以上備用電源;備用電源可採原動機驅動發電機、其他發電機組、外部電業供電或電池系統。
備援電力也能與院區周邊設施共同規劃;日本微電網如何支援醫院與防災據點提供了區域電力備援的案例脈絡,實際設計仍須符合台灣法規與院區需求。
法規把重要回路分成安全回路、緊要回路與設備回路。安全回路涵蓋逃生路徑照明、出口標示、火災警報、醫療氣體警報、緊急通訊,以及發電機運轉所需的部分設備。緊要回路供應病患診療相關負載,例如緊要診療區、護理站、護士呼叫系統、加護病房、急診特定治療區、血液透析室與手術恢復室。設備回路則可依規定延遲或排序接上,減少同時啟動造成的發電機負載。
「醫院重要電力系統之安全回路及緊要回路應連接至備用電源,該電源能於經常電源中斷後十秒內供電。」 來源:《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24 條
同一套電源也不必讓每項設備同時啟動。依第 627 條,部分設備得延遲自動接上,或依序啟動,包含醫療用中央真空、壓縮空氣、污水幫浦、特定通風系統及電梯等。這項設計讓有限的備援容量優先留給急迫負載,並降低多部馬達同時起動造成過載的機會。
二、法規要求緊急供電到哪些醫療空間?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設置基準表要求配置緊急供電設備,範圍至少包括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血液透析室、嬰兒室、護理站、檢驗室、血庫、調劑作業處所、醫療專用電梯及病人呼叫系統等。
最低供電範圍是一份設施設置基準,詳細回路分類與自動恢復要求還須一併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辦理。醫院要盤點的也不只有插座:醫療氣體警報、通訊、空調與維持醫療設備運作的輔助系統,都可能牽涉病人安全或回路排序。
消防設備另有各自的容量和持續時間規定,不能把消防電源的數字直接套用到醫療設備。以室內消防栓為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38 條要求其緊急電源供電容量足以讓設備有效動作 30 分鐘以上。建築物中的緊急照明、消防幫浦、排煙設備與緊急電源插座,也分別受消防及建築設備規範管理。
「醫院應訂定緊急災害應變措施計畫。」 來源:《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檢查辦法》第 3 條;該辦法將停電列為技術災害

院方訂定停電應變計畫時,還要把電力故障納入演練與疏散規劃。《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檢查辦法》要求醫院建立應變組織,規劃病人、員工與醫療設備的疏散路線、地點及運送方式。停電若伴隨火災、淹水或設備故障,指揮、醫療照護、後勤和疏散工作需要同步啟動;醫院遇到洪災時如何安排病患與應變也呈現了醫療機構跨部門應變的重要性。
三、10秒切換不等於可供電多久,發電機與儲能如何接力?
法規中的 10 秒說明特定重要回路恢復供電的時間,並未替整間醫院設定通用的發電機續航時數。可供電多久,取決於備用電源容量、燃料或電池能量、實際負載、燃料補給及設備運轉狀況。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列出最低緊急供電範圍;用電設備規則則規範電源、回路及切換。兩者沒有把醫院所有設備與所有情境濃縮成「停電後一律可撐 24 小時」之類的單一答案。讀者若需確認特定院區的備援時間,應以院方公布的應變資訊為準;不同院區的設備與運轉負載可能不同。
電池或不斷電系統可在電源轉換期間提供短時間銜接,發電機負責較長時間的供電,太陽光電、儲能與微電網則可增加能源來源或支援特定區域。設備要能切離外部電網、自行維持電壓與頻率,並由能源管理系統監控發電量及負載,才具備孤島運轉條件。設計時仍須確認關鍵負載優先序、電池可用容量、發電機燃料與補給方式、定期測試及故障時的替代方案。
日本的區域微電網案例可作為理解「多種電源接力」的參考。豐田東日本在 2025 年公布的金ケ崎韌性微電網計畫,描述太陽光電、蓄電池與既有燃氣發電設備共同供電,並預計在緊急時供應防災據點;其公告稱可供電 3 日以上。這是特定地方防災計畫的設計,不是台灣醫院法規,也不能直接推定醫療院區有相同續航能力。

四、民眾遇到醫院停電時可以怎麼做?
先留在原處並聽從院方人員指示,不自行拔除或改接醫療設備,也不要搭乘電梯。若病人依賴呼吸器、氧氣或其他維生設備,立即告知護理站,讓醫療團隊確認設備電源與後續照護安排。
停電瞬間,病房部分燈光熄滅或設備短暫發出警示聲,不代表所有醫療設備都已停止。插座或設備上可能有備用電源標示,但家屬不應自行將插頭移接至其他插座,以免中斷供電或干擾醫療操作。若看到火煙、聞到焦味或聽見疏散通知,按工作人員引導前往指定位置,切勿因尋找樓梯、電梯或出口而逆向移動。
院內工作人員則可依應變程序確認備用電源投入、發電機與燃料狀態、配電盤警報,以及關鍵設備的供電狀況,再依病人風險調整照護、設備及空間使用。停電原因若涉及外部電網、院內配電故障或災害,處置路徑並不相同,應由院方指揮體系統一發布訊息。鐵路等公共設施也須規劃停電備援,但設備與法規要求不同,台鐵車站的發電機檢查與備援電力可供對照其設施層級的應變方式。
- 病人與陪病者:留在原處,按鈴或以電話通知護理站;有維生設備警報時立即說明病人位置與設備狀況。
- 不要自行操作:不拔插頭、不更換插座、不開啟配電設備,也不搭乘電梯。
- 需要移動時:依照院方人員指示與指定路線移動,並讓醫療人員協助搬運依賴設備的病人。
- 就醫前確認:若急診或門診服務受影響,先透過醫院官方管道確認服務狀態;緊急傷病則撥打 119,不要延誤求助。
- 醫院重要電力系統的安全、緊要回路,應在常用電源中斷後 10 秒內接上備用電源。
- 10 秒是特定重要回路恢復供電的時限,不是整院復電期限,也不是發電機續航時間。
- 病人與家屬遇停電時留在原處、通知護理站並配合指示,不自行拔接設備或搭乘電梯。
常見問題
先通知護理站並遵循院方指示,不自行拔接醫療設備或搭乘電梯;發電機續航時間則須依院區設備與負載確認。
Q1:醫院停電後,所有設備都要在10秒內啟動嗎?
不是。10 秒規定適用醫院重要電力系統的安全回路及緊要回路;設備回路可依規定延遲或排序恢復。
Q2:醫院緊急發電機依法要供電幾小時?
上述醫療照護場所重要電力系統規定,並沒有設定一個適用所有醫院的通用續航時數。發電機供電時間與實際負載、燃料容量及補給能力有關;消防設備則另有各設備的規定,例如室內消防栓緊急電源須能有效動作 30 分鐘以上。
Q3:停電時陪病者可以把呼吸器插頭換到有標示的插座嗎?
不要自行拔插或改接。立即通知護理站,由醫療人員確認設備狀態並安排安全供電。
Q4:太陽能和儲能能讓醫院完全不受停電影響嗎?
不能只憑設備名稱判斷。是否能在外部電網中斷時供電,取決於系統是否具備孤島運轉、切換與負載管理能力,以及可用容量與維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