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納最高法院7月29日(週三)以5比2的多數意見,裁定政黨長年沿用的「代表制」選舉團違憲,往後所有信譽良好的註冊黨員都必須有權直接投票選出總統與國會候選人。《迦納時報》報導指出,這起判決由首席法官巴弗邦尼(Paul Baffoe-Bonnie)主持,被告涵蓋執政黨新愛國黨(NPP)、在野黨全國民主大會(NDC)及人民大會黨(CPP)三大政黨,等於一舉推翻迦納政壇行之有年的初選制度。

迦納最高法院建築外觀,殖民時期風格的白色建築物與周邊街景
迦納最高法院位於首都阿克拉,此次判決推翻政黨沿用多年的代表制選舉團制度。(Photo by aripeskoe2, CC BY 2.0, via Wikimedia Commons)

判決核心:代表制違反憲法第55(5)條

迦納通訊社(GNA)報導指出,法院認定「代表制」選舉團(Electoral College system,過去僅由少數黨代表投票選出總統與國會候選人的做法)牴觸《1992年憲法》第55(5)條款,因此違憲。法院判決原文寫道,最遲自判決日起一年內,各政黨必須建立新制度,讓「所有經政黨認定信譽良好的註冊黨員」都能參與投票(“not later than one year from today, political parties must establish a system for selecting presidential and parliamentary candidates that would enable all registered members in good standing…to vote”)。法院同時訂於8月5日公布完整判決理由。

誰提告:三名新愛國黨資深黨員發起訴訟

這起訴訟出自新愛國黨(NPP)內部人士自行提出,發起者不是在野黨。abcnewsgh報導指出,原告為三人:曾任環境部長的心臟外科醫師弗林蓬博阿滕教授(Kwabena Frimpong-Boateng)、資深政治人物紐亞霍塔馬克盧博士(Nyaho Nyaho-Tamakloe),以及曾任土地與林業部長的阿莫阿科努阿馬博士(Christine Amoako-Nuamah)。三人主張,現行代表投票制度僅讓少數特權黨代表享有選擇候選人的權力,多數基層黨員的意見遭到忽視。abcnewsgh並指出,迦納總檢察長辦公室在訴訟中支持廢除代表制的主張,認為此舉將「促進課責、強化黨內民主、擴大參與範圍」。

政黨回應:NDC、NPP均表歡迎

面對這項推翻自身初選制度的判決,兩大黨陣營均未表達反對。《迦納時報》報導指出,全國民主大會(NDC)副選舉主任穆薩·坦科(Musah Tanko)表示歡迎判決,並稱該黨已掌握黨員名冊資料,做好執行準備;新愛國黨(NPP)副秘書長哈魯納·穆罕默德(Haruna Mohammed)則表示,該黨組織體系完善,將著手研擬因應判決的具體步驟。

影響範圍:政黨須修章程、選委會須監督合規

迦納通訊社報導指出,法院認為代表制容易滋生賄選與貪腐疑慮,往後迦納選舉委員會須確保各政黨的內部選舉制度符合憲法規範。這項判決意味著新愛國黨、全國民主大會、人民大會黨等主要政黨都必須在一年期限內修改黨章,改採「一人一票」模式,直接牽動下一輪總統與國會候選人初選的遊戲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