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低速行駛時,馬達聲和胎噪可能不容易讓行人察覺,低速警示音因此成為多地法規要求的安全配備。車輛低速前進或倒車時發出的聲音,作用是提示周遭用路人留意來車;奧迪近期公開的專利申請則探索如何傳遞電動馬達的聲音與振動,兩者用途不同。行人與汽車共享道路的安全情境,也可參考汽車行駛人行道的違法判斷與行人通行規則。
奧迪專利談的是聲音與駕駛感受
奧迪在德國提出的公開申請,描述以結構元件把電動馬達產生的聲音或振動傳往車內、車外,也列出依車輛操作狀態產生視覺效果的構想。AUTO BILD 報導指出,申請內容還談到模擬換檔和引擎聲的設計,重點在增加駕駛者可感受到的聲音、振動與操作回饋。德國專利申請報導與內容摘要提到的仍是申請文件構想,並未確認哪些設計會進入量產車。AVAS 則是車外警示功能,須依當地規範的運作條件與音量測試。
歐盟、美國與台灣的門檻不同
歐盟規則要求新型式電動與油電車自 2019 年起安裝 AVAS,所有新車自 2021 年起適用;車輛起步至約 20 公里/小時及倒車時須自動發聲。美國 FMVSS 141 規定適用車輛的警示音運作情境,速度門檻可至 30 公里/小時。歐盟規則 540/2014與美國聯邦車輛安全標準 141 的後續規則可查到各自適用範圍和測試要求;兩地的門檻不同,和各自測試條件有關。
台灣現況:低速與倒車都要發聲
交通部《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將 AVAS 稱為「電動車輛低速警示音系統」,用途是提醒行人及其他用路人。現行基準第 7.9 節規定,M、N 類電動車輛包含複合動力車,應在起步至約 20 公里/小時及倒車時自動產生警示音;如果內燃機在該速度範圍持續運轉,或車輛音量已達同類燃油車相當水準,則有免裝設條件。行政院公報所載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列有定義、適用項目與例外。至於電動四輪車上路的車種、審驗和領牌問題,可另看台灣四輪電動車的上路與驗車規定。
常見問題
AVAS 一定要模仿汽油引擎聲嗎?
歐盟規則要求聲音傳達車輛狀態,並以同類內燃車聲音作為設計參考,沒有指定某一款引擎錄音。台灣基準要求警示音可辨識車輛行駛狀態,也未限定特定引擎聲樣式,詳見歐盟 AVAS 規則與台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奧迪專利代表新車很快就會有模擬引擎聲嗎?
專利申請公開的是技術構想,不能據此確認量產計畫或上市時間。AUTO BILD 對申請內容的報導說明聲音與振動傳遞等構想,是否採用仍待車廠後續決定,詳見奧迪專利申請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