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8月30日表示,截至民國114年底,中央管河川平均治理率為91.25%,中央管區域排水平均治理率為79.70%;後續將優先檢討曾發生重大災害、防洪風險較高或河道環境變遷較顯著的河川。水利署公告說明,這項工作會加速治理規劃與治理計畫的檢討修正。

這是水治理進度的後續更新。本站前一篇縣市管河川治理率與4年1,000億元治水計畫整理聚焦地方管轄河川及區域排水,水利署的8月26日原始說明是該文的官方依據;本次資料則補充中央管河川的治理率與中央管區域排水的統計,並交代後續排定檢討對象的方式。台灣水治理國家戰略與6年行動計畫則可對照跨部會水治理的整體架構。

這次更新了哪些治理安排

水利署表示,河川治理規劃要以完整水系或有利害關係的水系作為規劃單元,評估防洪保護標的、實際治理需求、歷年災害與淹水潛勢、河道變遷與水道沖淤,以及周邊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治理效益。官方說明指出,檢討作業不以年限是否屆滿作為單一條件;流域現況顯著變化、原治理計畫已不符需求時,就會啟動檢討。

後續排序以風險與現況為依據。水利署列出的優先對象,包括近年曾發生重大災害事件、防洪風險較高,以及河道環境變遷較顯著的河川;各河川分署的辦理情形也會持續被追蹤。水利署原文未列出本次優先檢討河川的完整名單、個案預算或工程完工日期。

河川堤防與防洪水道,示意河川治理工程

兩組治理率的統計對象不同

截至民國114年底,水利署公布中央管河川平均治理率91.25%,中央管區域排水平均治理率79.70%。這兩組數字是本次更新的基準時間與統計結果;新聞稿未進一步列出各水系、各縣市的分母、治理長度或工程件數。官方資料也未將治理率換算成個別地區的防洪保證。

與本站前文提到的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治理率46%相比,兩者的管轄範圍不同。前文整理的是地方管轄河川及區域排水的進度,本次91.25%與79.70%則是水利署說明的中央管河川及中央管區域排水進度;讀者查詢居住地或廠區周邊風險時,仍要對照所屬河川、排水系統與地方工程公告。水利署8月30日說明

0822豪雨後,水利署怎麼看防洪標準

水利署檢視近3年間的重大淹水事件,列出的成因包括短延時強降雨、區域排水容量不足、都市低窪地區積淹水,以及內水排除不及。水利署並表示,近期0822南部多日豪雨期間,部分雨量站累積雨量已達100年重現期,大幅超過設計保護標準。官方說明指出,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南部地區多為低窪平原,相關水道保護標準多低於台北市,屬淹水風險較高地區。

這些判斷會影響治理規劃的檢討順序,但不直接改變個別河川現行的設計標準。水利署表示,若災後評估確認流域狀況已顯著變化,就會辦理相關檢討;馬太鞍溪在民國114年發生堰塞湖溢流後,已於民國114年12月30日完成治理計畫檢討變更,民國115年再擴大辦理花蓮溪水系治理規劃檢討。水利署公告

河流與滯洪空間,示意流域承洪韌性

疏濬與流域行動計畫列入後續追蹤

在河道維護方面,水利署表示,會依河道沖淤情形辦理疏濬、濬深主深槽並導正流心;中央管河川115年度目前執行疏濬量超前目標1,742萬立方公尺。水利署資料並未在這則新聞稿列出各河川分署的疏濬分配、個別工程位置或年度總經費。

行政院已成立水及流域永續推動小組,水利署表示,民國115年4月8日已研提6年水及流域永續發展行動計畫;各部會將在行動計畫架構下提出年度執行內容,確認後循公共建設計畫程序爭取經費。官方原文指出,淹水高風險地區後續也會納入逕流分擔、在地滯洪等土地承洪措施評估。

對企業與地方居民來說,本次更新可追蹤三項資訊:所在地所屬的中央管河川或區域排水、治理規劃是否進入檢討,以及後續個案是否出現工程、預算與期程公告。水利署表示將持續公布治理規劃修正與執行進度,個別地區的防洪條件仍須以該水系及工程的正式資料為準。水利署公告

常見問題

中央管河川治理率91.25%代表所有河段都完成改善嗎?

不代表所有河段都完成改善。91.25%是水利署截至民國114年底公布的中央管河川平均治理率,新聞稿未列各水系分母、治理長度或工程件數。官方資料

哪些河川會優先進行治理規劃檢討?

水利署列出的優先對象,是近年曾發生重大災害、防洪風險較高,或河道環境變遷較顯著的河川。實際檢討仍要依完整水系、災害與潛勢分析、河道變化及周邊發展等資料評估。水利署說明

1,742萬立方公尺是什麼數字?

水利署表示,中央管河川115年度目前執行疏濬量超前目標1,742萬立方公尺。這是新聞稿公布的年度執行進度說法,未附各河川分署分配與個案工程清單。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