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核准後,多久要動撥完畢,沒有全銀行通用的固定答案,期限要看核准通知、貸款申請書與動撥申請書。逾期未完成對保、抵押權設定或撥款,銀行可能要求展延、重新對保或重新送件,原本的額度與條件也未必會原封不動保留。金管會的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貸款期間與撥款方式要載明,沒有替所有一般房貸設定同一個「核貸後幾天內撥完」的期限。
先把兩種期限分開。第一種是核貸後到簽約、對保、抵押權設定,以及第一筆或全額撥款的期限。第二種是款項已經撥出後,銀行依資金用途進行的貸後追蹤。近日PTT home-sale板的個案提到,銀行要求兩週內把撥出的資金投入股票並提供紀錄,這是在查資金用途,不能直接解讀成所有房貸都要在兩週內動撥完畢。若讀者正在比較寬限期與還款條件,也可先看站內房貸寬限期的申請條件與月付變化,以及新青安寬限期結束後的月付試算。
公開文件可看出期限差異。金管會提供的定型化契約範本,重點是貸款期間、撥款方式與實際撥款後的還款安排;台新銀行114年9月版房屋抵押借款契約則把借款期間寫成自第一次實際撥款日起算,並另以動撥申請書確認條件。這表示「核貸」與「實際動撥」是不同節點,讀者要從個案文件確認起算日與期限。
另一份公開的臺灣銀行消費者貸款申請書例示,收到核貸通知後1個月內要完成簽約、對保與抵押權設定,並在6個月內完成撥款,逾期要重新送件,特殊原因則可在期限內書面申請展延。這是銀行公開申請書的個案條款,不是所有銀行房貸的共同期限;特定政策貸款也可能另訂核貸後1個月完成第一筆動撥的要求。
如果核貸額度只用了一部分,未動撥金額不會自動變成已撥本金,但額度也不代表永久保留。銀行通常會依核准文件判斷可否分次動撥、最後動撥日與未用額度的處理方式;一旦超過期限,可能撤銷未動用部分,要求重新對保或重新送件。重新送件時,銀行會重新檢視當下的收入、負債、擔保品與授信條件,原核准結果不能視為保證。
實務上可先做四件事:把核准日、對保期限、抵押權設定完成日、第一筆動撥期限與最後撥款日寫進行事曆;請銀行用書面說明分次撥款和未用額度的處理方式;若交屋或設定登記可能延誤,在期限前提出書面展延;保留核准通知、對保文件、撥款申請書與銀行回覆。金管會的銀行篇消費者資料也提醒,房貸契約屬定型化契約,簽約前可要求合理的契約審閱期間。
常見問題
房貸核准後兩週內一定要撥完嗎?
不一定。金管會沒有替所有一般房貸訂出兩週的統一動撥期限;PTT個案中的兩週,是銀行在撥款後要求完成投資與回傳紀錄的用途查核。原始討論不能取代你的核准通知與貸款契約。
房貸額度沒有用完,會被要求重新對保嗎?
是否重新對保要看銀行與個案文件。若逾期未完成文件或撥款,臺銀公開申請書例示的處理是重新送件;同一份申請書也寫明,特殊原因可在期限內以書面申請展延,讀者應在到期前取得書面回覆。
金管會有規定所有房貸要在一個月內動撥嗎?
沒有這種適用所有一般房貸的單一期限。金管會範本要求契約載明貸款期間與撥款方式,銀行公開申請書則可能個別約定一個月完成簽約,或六個月內完成撥款,期限起算點與逾期後果都要回到個案文件確認。
參考來源
- 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金融商品及消費者權益相關法律知識訊息:銀行篇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房屋抵押借款借據暨約定書(114.09版) (台新銀行)
- 臺灣銀行消費者貸款申請書暨約定事項 (國防部公開文件/臺灣銀行)
- 掛4貸出 銀行請我兩周內要投完 (批踢踢實業坊 home-sale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