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訂位費,草案用語是「保額費」,上限規劃為新台幣5000元;孩子正式入托後,這筆錢要折抵首月月費,家長若在入托日前第14天以前通知放棄名額,則可退回100%。這套規則由衛福部社家署在2026年9月1日預告,目前仍是草案,家長簽約時仍要逐項核對收費與退費條件;若同時安排工作與送托,也可搭配查看育兒遠距上班的現行工時規定。
托育訂位費草案規定什麼?
新制的法源背景,是總統府在2026年5月8日公布《兒童托育服務法》。法律要求托育機構與家長簽訂書面契約,並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收費與退費項目、金額也須公開,讓家長在付款前有資料可比對。
依中央社整理的社家署草案內容,托育機構要先確認有收托名額,並同意為家長保留,才可以收取保額費。保額費最高5000元,正式入托後折抵首月月費;若由托育機構取消家長的保留名額,則應全額退費。
這項補位費用過去容易落在正式托育契約之外。中央社5月報導的案例中,家長為5個月後的托嬰名額先付5000元,簽約6天後取消仍被業者主張全額不退。報導也指出,台中市當時認為服務開始前的定位金契約不在既有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範圍內;新北市則已有自己的定金收取與退費規範,地方做法存在差異。
取消名額能退多少?
草案按家長通知距離入托日的天數設計退費階梯。以下比例是針對已收取的保額費,仍要以最後公告的契約文字為準;《聯合報》報導列出的分段如下:
| 家長通知時間 | 草案規劃退還比例 |
|---|---|
| 入托日前第14天以前 | 100% |
| 入托前第7至13天 | 60% |
| 入托前第4至6天 | 30% |
| 入托前第2至3天 | 10% |
| 入托前1天、入托當日或未通知 | 0% |
家長要留意「入托前第14天以前」與「提前14個日曆天」在個別契約上可能出現文字差異,付款前可直接請托育機構把起托日、通知截止日及各級退費金額寫進文件。保留刷卡、轉帳或收據資料,也把取消名額的通知用可留存的文字管道送出。
草案何時會生效?
目前公告的是預告草案,預告期為60天,後續還要完成審議與正式公告,才會成為適用規範。《聯合報》報導的完整草案摘要也提醒,草案同時整理托育機構可收取的費用項目,並限制以其他名目變相加收費用。
因此,正在找托嬰中心的家長,現階段不能直接把5000元上限與退費階梯當成已經生效的全國統一規定。不同縣市目前仍可能依地方規範及契約處理,簽約前可先查所在地社會局公告,再將保額費名稱、金額、收托名額、起托日期、取消通知方式與退費比例逐項列入契約。
如果家中還在盤點育兒補助、托育費用與申請期限,可參考政府補助怎麼查與申請期限核對方式,把中央方案和地方福利分開確認,避免把補助資格與訂位費退費混在一起。
常見問題
托育訂位費和保額費是同一筆錢嗎?
草案使用的名稱是「保額費」,實務與新聞中也常見訂位金、訂位費或卡位金等稱呼。付款前應確認契約寫明這筆錢的用途、金額、保留名額與退費方式,不能只看店家口頭說法。
孩子入托後,保額費可以折抵哪些費用?
目前公開的草案摘要寫明,正式入托後折抵首月月費。若契約另列註冊費、餐費或其他項目,家長可要求機構明確寫出折抵對象與計算方式。
現在付了訂位費,取消就一定能拿回來嗎?
不能直接用尚未生效的草案倒推個案結果。現階段要看簽署的契約、所在地規範與付款證明,若發生爭議,先保存契約、收據、轉帳紀錄及取消通知內容,再向所在地主管機關或消費申訴管道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