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北門路一段有一處合法標繪的路邊停車格,格內卻立著一根路燈燈柱,車輛停進去,車身可用寬度被壓縮到只剩約155公分,比法規要求的200公分少了將近50公分,駕駛稍不注意車身就會壓出格外的邊線。這起案例經台視新聞報導後,也讓「停車格裡卡到路燈或電線桿到底算不算違規」這個問題被攤開來看。事實上,台灣不少縣市的路邊停車格都存在早期規劃遺留下的類似障礙物,各地市政單位也不時會公告停車相關的臨時管制措施,像是台北市城鎮韌性演習期間路邊停車格是否受影響的公告就屬同類資訊。了解法定尺寸與申訴管道,遇到同樣狀況才知道怎麼處理。
北門路這個格位,問題出在哪
這處停車格位在台南市北門路一段,根據 TVBS 報導,實地測量格位最寬處雖然超過2公尺,但因為一根路燈燈柱立在格內偏中間的位置,扣掉燈柱佔用的空間,最窄處只剩155公分,明顯不符合現行停車格「長5公尺、寬2公尺」的標準規格。三立新聞的報導也提到同一處格位,形容駕駛得盡量貼近燈柱才停得進去,副駕駛座車門幾乎緊貼燈柱,乘客下車都有困難,體型較大的車輛更是完全停不進去,稍有不慎就會被認定占用車道或壓線違規。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格位?台南市交通局停車工程科長孫允昌向TVBS表示,這處車格屬於「早期規劃」遺留下的問題,當年劃設格位時受限於既有路燈等公共設施位置,才會出現燈柱剛好落在車格內的情況。他說,交通局目前已著手逐年、逐行政區盤點類似案例,找到影響停車安全的障礙物格位,後續會協調移置路燈或是把格位改劃為限時停車的黃線,降低民眾誤觸違規的風險。
卡到障礙物會不會被開單
對駕駛人來說,最實際的問題是萬一車身因為閃避燈柱而壓到邊線,會不會被舉發。TVBS 報導引述台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分隊長吳宗峻的說法,警方執勤時若現場確認格位本身狹小、或格內存在燈柱等障礙物等特殊狀況,會採取彈性認定,予以勸導或免予舉發;但如果車輛明顯已經占用到行車道、或已經對用路安全造成危害,警方仍然會依法舉發,不會因為格位本身有瑕疵就一律不開單。
格位有障礙物不等於駕駛人有免死金牌,實際會不會被開單,仍取決於現場員警對車輛占用狀況與是否影響交通安全的判斷。想避免爭議,駕駛人可以留意格位是否有明顯的障礙物告示,盡量選擇沒有類似瑕疵的格位停放,若真的別無選擇,停車後也建議拍照存證,留下車輛實際位置的紀錄。
遇到類似情況,可以怎麼反映
多數縣市政府對於路燈影響停車或公共通行安全的情況,都設有申請遷移或改善的管道。以台南市為例,依台南市公有路燈設置及管理要點,已設置的路燈若被認定影響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有遷移必要,可以向路燈的管理機關提出遷移申請,不必等交通局主動盤點才能反映。民眾若發現住家或常經過的路段有類似「格位卡路燈、卡電線桿」的狀況,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交通局或區公所反映,比照北門路案例,多半會被列入盤點與後續改善的名單。
除了台南,各縣市對於道路交通管制與停車相關的公告,通常也會透過市政新聞或官方網站公布最新進度,想掌握台灣其他縣市市政單位最近處理了哪些交通與停車相關措施,可參考本站整理的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8月10日起一劑搞定,各地便民措施整理。
常見問題
路邊停車格法定尺寸是多少?
一般小型車停車格的法規標準是長5公尺、寬2公尺。北門路這處格位因燈柱佔用,實際可用寬度只剩約155公分,明顯低於標準。
停車格內有障礙物,車身壓線會被開單嗎?
不一定。警方執勤時若確認格位本身狹小或有障礙物等特殊狀況,會彈性勸導或免予舉發;但若車輛明顯占用行車道或危害通行安全,仍會依法舉發,實際仍以現場員警認定為準。
發現住家附近停車格有類似問題,該找誰反映?
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交通局或區公所反映;若問題出在路燈本身,也可依當地路燈設置及管理相關規定,向路燈管理機關申請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