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說「35歲以上不租」,在一般私人住宅的簽約前階段,現行法規沒有一條直接規定一律違法,私人出租原則上仍受契約自由影響。若物件屬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租金補貼案件,房東與業者須依政府公告與租約規則辦理;租客遇到疑似差別待遇,可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訴或調處。可先讀高齡租屋族的權益與保障整理

租賃雙方在桌前核對住宅文件與條款

PTT討論反映的租屋現象

本篇線索來自PTT home-sale板一則租屋討論,推文有人主張把23至35歲當成較容易承租的範圍,也有人寫出超過35歲不租。這些發言反映部分房東的篩選想法,不能代表全台市場;個案仍要看招租廣告、聯絡紀錄與物件身分。

手持筆在住宅租賃文件上簽名

三種租屋情境,規則不同

一般私人住宅的招租,現行《住宅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沒有設下「35歲以上不得承租」的統一禁令。租賃條例第5條把住宅租賃契約視為消費關係,第7條規定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第16條提供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免費調處的管道。

一般私人出租、租金補貼與社會住宅的年齡與制度門檻比較圖

住宅法第4條規定,社會住宅至少40%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至少20%提供新婚二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65歲以上老人列在社會弱勢身分。納入社宅、包租代管等方案後,房東或受託業者須依公告資格與名額辦理,不能自行加上35歲門檻。可參考包租代管社宅的申請資格整理

民眾在桌前用計算機與文件核對住宅補助資料

租金補貼不能被房東加上年齡門檻

115年度中央租金補貼受理至2026年12月31日下午5時,基本條件包括已成年、無自有住宅及所得符合所在地標準,沒有35歲上限;各縣市受理單位與電話可查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說明,房東若因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而禁止申請、要求漲租或負擔增加的稅賦,房客可向縣市政府申訴要求改正,違規且逾期不改正可能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再犯可處5萬元至50萬元並按次處罰。

長者用手機查看租屋補助資訊

遇到拒租或差別待遇,申訴找誰

先保存招租頁面、刊登日期、對話截圖、年齡門檻訊息,以及看屋或申請資料;已簽約再保留租約、付款與押金紀錄。可從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流程或1950開始,也能向房屋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不動產糾紛調處;內政部法律扶助資訊載明,住宅租賃法律諮詢電話為412-8518,手機加02後轉2再轉6,符合條件者可申請法律扶助。

台灣公共機關建築入口,象徵住宅申訴與行政服務窗口

常見問題

房東可以因為租客超過35歲就拒租嗎?
一般私人住宅在簽約前沒有一條租賃法規直接規定,房東一律不得用35歲作為篩選條件。若物件屬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政府補助方案,則要依公告資格、名額與契約規則辦理,個案爭議可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訴或調處。

35歲以上還能申請115年度租金補貼嗎?
可以,115年度中央租金補貼的基本年齡條件是已成年,沒有35歲上限。申請人仍須符合無自有住宅、所得及租賃住宅等其他條件,受理至2026年12月31日下午5時,詳情可到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詢。

租屋被拒時要打哪支電話申訴?
消費爭議可撥1950轉所在地消費者服務中心,也可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線上申訴流程提出。住宅租賃法律問題可依內政部公布的法律扶助資訊使用412-8518,手機撥打時加02,接通後轉2再轉6;住宅租賃爭議也能向房屋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免費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