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電費偏高,先拆開看住宅用電、公共設施電費與收費者。住戶可從電費單、租約及公設分攤明細核對,再向管理單位、地方消保或地政機關反映。本篇由 PTT home-sale板的〈社宅電費太貴啦:(〉討論出發;社宅制度可參考本站的包租代管社宅申請資格與查法整理,電價背景可看2026夏季電費六段費率與試算

桌面上放著計算機、筆與帳單資料,呈現核對電費的情境

社宅電費先看誰在收錢

「台電轉供」常被用來概括不同收費方式。房客自行拿台電帳單繳費,不屬房東代收代付,不適用租屋電費新制的代收計費上限;若由出租人、管理單位或社宅經營者代收,就要核對租約與原始帳單。2024年7月15日後適用新制的新簽租約,按度計費不得高於「當期每度平均電價」,非按度計費不得高於「每期電費總額」;舊約不溯及適用。細節見行政院租屋電費計收說明

臺灣公共機關建築外觀與街道場景,呈現住宅政策管理情境

兩種收費方式怎麼核對

情況付款對象核對重點
台電直接計費台電電號、期間、度數、費率
代收代付或公設分攤出租人或管理單位原始帳單、總度數、分攤戶數、租約

台電說明,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是基本電費、流動電費與公設金額加總後,除以當期用電度數。完成申辦後,住戶可查詢平均電價、公設分攤、用電度數及應繳總金額,問題可撥1911,相關查詢可至台電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

比較台電直接計費與管理單位代收公設分攤的社會住宅電費查核重點
台電直接計費與代收代付的核對資料不同,應先確認誰開單、再看公設分攤(資料圖表)

電費偏貴的常見來源

臺中市社宅契約範本把房屋及公共設施水電列入承租人負擔,公設範圍含全棟、地下室與戶外設施,按總戶數分攤。再加上基本電費、流動電費及公設金額都可能進入平均單價,住戶看到的每度金額未必等於室內電器的單獨成本。若只收到總額,應要求拆出室內用電、公設與其他費用。

集合住宅外牆排列多台室外冷氣機,呈現大樓用電設備情境

發現異常先做4件事

  1. 留下租約、繳費通知、付款紀錄與分攤表。
  2. 書面索取電號、計費期間、總度數、公設金額、分攤戶數及公式。
  3. 代收電費要求提供台電原始帳單;符合條件者向台電申辦查詢,查到資料後自行留存。
  4. 逐項比對,確認差異來自用電量、公設分攤、計費期間或超過約定上限。
桌面上有人以計算機核對紙本帳單與圖表資料

申訴管道

政府直接興辦的社宅,先依租約向出租人、管理中心或承辦住宅機關提出書面異議。出租人代收電費的租賃關係,可向所在地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地政單位申訴、檢舉;第一次申訴未妥處,可再向地方消保官申訴,仍無法解決時申請調解。可撥1950諮詢,或使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電費查詢問題洽台電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

臺灣公共機關建築外觀與前方道路,呈現向政府機關反映住宅費用爭議的情境

常見問題

社宅一定要把公設電費算進住戶帳單嗎?
不一定,要看該案租約與管理規約。臺中範本列入全棟、地下室與戶外公設,其他個案可能不同。

臺灣公共機關建築外觀與街道場景,呈現住宅政策管理情境

房客可以自己查社宅台電電費嗎?
適用台電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者,可備妥租約等文件申辦,查詢平均電價、用電度數及應繳總額。租約結束後查詢期限有限,取得資料要自行保存。

桌面上放著計算機、筆與帳單資料,呈現核對電費的情境

電費有疑問要打台電還是1950?
電號、平均電價等查詢問題先問台電1911。若涉及代收超收、未提供資訊或契約爭議,可撥1950並向地方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地政單位申訴。

臺灣公共機關建築外觀與前方道路,呈現向政府機關反映住宅費用爭議的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