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申報的法定責任在歐盟進口商或其間接報關代表,台灣出口商主要要把工廠與產品的碳排資料準備好。歐盟正式期已在2026年1月1日開始,2026年進口貨品的第一份年度申報與憑證交回期限是2027年9月30日。歐盟執委會規則已把申報、憑證與碳價扣抵放進同一套制度。
若要先了解制度可能如何影響出口商成本,可延伸閱讀歐盟CBAM成本與台股曝險的判斷架構。以下從名詞、資料流、台灣現況到企業清單說明CBAM申報怎麼做。
CBAM是什麼,誰要申報
CBAM是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英文全名為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制度把進口產品在生產過程產生的內含排放納入碳成本,讓進口貨品與歐盟境內生產的相近產品承擔可比較的碳價。歐盟執委會對正式期的說明指出,進口商要申報內含排放、交回相應數量的CBAM憑證;若能證明生產國已支付碳價,對應金額可扣除。
目前制度涵蓋水泥、鋼鐵、鋁、肥料、電力與氫氣六類產品。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整理的規範也列出部分產品的直接排放、間接排放與前驅物計算差異,實際適用仍要對照產品的CN稅則號列。
誰要在歐盟端負責?進口CBAM貨品超過單一質量門檻50公噸的歐盟進口商或間接報關代表,須申請授權CBAM申報人身分,並向所在成員國主管機關購買憑證。歐盟執委會的正式期說明把50公噸門檻放在歐盟進口商與間接報關代表的義務上,台灣出口商不能直接把它視為自身的免申報門檻。
台灣製造商通常扮演資料提供者。歐盟的CBAM Registry讓非歐盟生產設施建立資料,申報人可在排放資料頁面取得第三國設施提供的資訊。Registry說明列出非歐盟設施操作人的存取與登錄流程,出口商應先和歐盟客戶確認由誰彙整、誰提交,以及哪些完整資料可透過註冊系統提供給查驗機構。環境部文件說明也列出摘要版與完整版資料的交付方式。
CBAM申報怎麼運作
第一步是確認產品身分。企業要把出口品項對應到CN稅則號列,再核對是否落在六類納管產品。產品數量、工廠、製程路徑與生產期間都會進入後續計算;環境部的計算規範要求依產品單位整理資料,同一工廠多條生產線製造同一產品時,不能只挑排放最低的產線。
第二步是建立排放資料。申報會依產品與製程整理直接排放、用電造成的間接排放,以及複雜產品前驅物的內含排放。生產設施要有監測計畫,內容包含資料收集頻率與量測工具準確度;年度報告還要列出進口貨品總量及對應碳排數據。環境部整理的CBAM頁面並提醒,監測計畫與排放報告須以英文提交。
第三步是決定採用實際值或預設值。實際值來自工廠的排放計算,若採實際值,數據要交由具備資格的查驗機構查驗。環境部對認證與查驗的說明指出,自2026年1月1日起,依實際值計算的受管制產品,其排放數據須由合格查驗機構查驗。資料尚未齊全時可使用歐盟公布的預設值,但歐盟執委會已在2026年7月發布預設值修正法規,企業仍要追蹤版本與適用日期。
第四步是由歐盟申報人完成年度申報並交回憑證。歐盟執委會說明,2026年憑證價格依EU ETS拍賣價格的季度平均計算,2027年起改採每週平均;2026年進口貨品的第一份CBAM申報與憑證交回期限為2027年9月30日。申報值與預設值說明也確認,申報人可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使用預設值或實際值。
台灣現在到哪裡
台灣已進入「出口商準備資料、歐盟進口商執行申報」的階段。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把CBAM分成產品計算、認證查驗與碳費扣抵等專區,並依2026年正式期整理申報基準、產品排放與文件要求。產品碳含量及排放計算頁列出日曆年計算、產品單位、前驅物與英文文件等實作事項。
對台灣工廠而言,最先要補齊的是產品層級的排放資料,而非只交一份公司年度總排放。每個CN稅則號列、產品、工廠與製程路徑都要能追溯到原始能源與生產紀錄;若供應商資料要算進前驅物,還要確認資料是否經認證查驗。這種工作會連到企業既有的碳盤查、供應鏈資料與客戶交付流程,可先參考企業範疇一、二、三碳盤查規範的調和進度。
政府端已有資料與工具入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的製造部門碳盤查專區提供碳盤查、碳足跡懶人包、數位工具、教材與線上諮詢;環境部則持續更新CBAM法規、計算、查驗與公告資訊。企業可把這些官方頁面放進內部合規清單,避免只依賴客戶轉寄的舊版Excel或簡報。
一般人與企業該注意什麼
一般人不會直接登入CBAM Registry申報。制度對生活的影響會先出現在企業的出口成本、供應商選擇與產品報價,最後是否轉嫁到商品價格,還要看產品、合約與企業議價能力;歐盟制度本身是針對進口商的碳成本調整。歐盟執委會對CBAM目的與憑證制度的說明可作為判讀新聞或企業公告時的基準。
企業可以按下面順序準備:
- 盤點輸歐產品與CN稅則號列,確認是否屬於CBAM六類產品。
- 建立工廠與製程清冊,讓產品數量、產線、能源用量與排放計算互相對得上。
- 將直接排放、間接排放與前驅物資料分開管理,保留來源、期間、單位與計算公式。
- 先決定哪些品項能取得實際值,並安排查驗;資料不足的品項再核對最新預設值。
- 和歐盟進口商確認申報人、資料交付格式、英文文件、保密範圍與2027年9月30日的年度節點。
CBAM申報的實務難度落在資料治理。單一工廠的年度總排放,無法自動回答每個出口品項的內含排放;企業需要把稅則、產品、製程、能源、供應商與查驗文件串成可追溯的紀錄。預設值可以處理短期資料缺口,法規與數值仍會更新,內部流程最好保留版本、計算依據與客戶交付紀錄。
常見問題
CBAM申報是台灣出口商自己申報嗎?
歐盟端的申報責任在符合條件的進口商或間接報關代表。台灣出口商要提供工廠、製程與產品排放資料,並和歐盟客戶確認資料提交與查驗分工。
CBAM申報要準備哪些資料?
基本資料包含CN稅則號列、產品數量、來源工廠、製程路徑、直接排放、間接排放與前驅物內含排放。若採實際值,還要準備監測計畫、計算紀錄與合格查驗機構的查驗資料。
沒有實際排放數據怎麼辦?
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可以使用歐盟公布的預設值。企業仍應持續建立工廠層級與產品層級資料,因為預設值版本會更新,實際值也可能影響憑證數量與成本計算。
參考來源
- European Commission. CBAM definitive regime(European Commission)
- European Commission. CBAM legislation and guidance(European Commission)
- European Commission. CBAM communication and news(European Commission)
- European Commission. CBAM Registry(European Commission)
-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國際CBAM規範(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產品碳含量及排放計算(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認證及查驗(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製造部門碳盤查專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