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循環推動法三讀通過台灣循環經濟從末端管控邁向全生命週期治理
台灣《資源循環推動法》於2026年6月2日完成立法院三讀,將產品從設計到回收的全生命週期納入管理,並從過去的管制罰則轉向獎勵創新的制度邏輯,是台灣推動循環經濟最關鍵的法制基礎。
台灣《資源循環推動法》於2026年6月2日完成立法院三讀,將產品從設計到回收的全生命週期納入管理,並從過去的管制罰則轉向獎勵創新的制度邏輯,是台灣推動循環經濟最關鍵的法制基礎。
2026年歐盟、芬蘭、愛爾蘭、日本相繼完成或推進循環經濟法制化,台灣《資源循環推動法》同年完成三讀。制度框架對齊國際是第一步,如何在財務誘因、數位追蹤、設計標準上真正落地,是台灣循環轉型的下一道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