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碳費制度在開徵前夕,已把最重要的折扣機制算好了。環境部2025年12月18日公告「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確立鋼鐵、水泥、煉油、化學材料等17個行業為高碳洩漏風險行業,符合資格且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業者,可免徵八成排碳量,搭配優惠費率最低每噸僅需繳10元,相當於一般費率300元的三十分之一。這套打折機制的政策邏輯固然有其國際依據,但對高碳產業轉型的實質推力,卻讓氣候政策研究者憂心。

為什麼要給鋼鐵、水泥打折

碳洩漏(Carbon Leakage)是碳定價制度長期以來的核心難題。當某個國家對高耗能製造業課徵碳費或碳稅,而競爭對手所在地沒有類似政策時,企業可能選擇把產能遷移到管制較寬鬆的地區,最終不但沒有減少全球排碳,反而製造了「一邊減排、一邊讓他方增排」的空轉效果。歐盟的排放交易制度(EU ETS)從一開始就對高碳洩漏風險行業提供免費配額,韓國也有類似設計。台灣的係數折扣機制,直接借鑑了韓國以貿易密集度與排放密集度計算洩漏風險值的方法。

根據環境部說明,此次正面表列的17類行業包括鋼鐵、水泥、煉油、化學材料、動植物油脂、銅、紙漿及紙板、人纖、塑膠、玻璃、紡紗、織布、肥料、印刷電路板、光電材料、電腦及週邊、資料儲存媒體製造等。應繳碳費的465廠中,有262廠屬於高碳洩漏風險行業,占比超過五成六。另外,不在名單內但毛利受碳費衝擊超過三成、或主要產品被課徵反傾銷稅、或2025至2026年受美國對等關稅顯著影響的業者,也可個別申請認定。

制度上有一個重要設計:申請高碳洩漏風險認定,必須先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完成核定。若業者沒有減量計畫,就算屬於17類行業也無法拿到折扣。環境部強調,這不是無條件豁免,而是透過「排放量調整係數」給予過渡緩衝,前提是企業確實承擔減碳責任。逐年申請、逐年審查的機制,理論上讓政府保留了撤銷認定的工具。

折扣機制對轉型誘因的衝擊

台灣氣候行動網路研究員林雨璇估計,高碳洩漏風險制度生效後,大約有8,000多萬噸排放量不必承擔碳費,原先預估約60億元的碳費收入將銳減四分之一、降至40至45億元。這個缺口對氣候投資力道的影響,比表面數字更重要:碳費收入愈少,能用於補貼低碳技術轉型的資金就愈有限,高碳產業的轉型誘因因此被同步壓縮。

折扣機制還面臨一個深層矛盾。環境部設定費率時,已經把產業毛利衝擊納入考量,適用優惠費率100元的業者,生產成本平均只提升0.07%。這個幅度其實相當溫和,業者繳費對競爭力的衝擊有限。在此前提下,再針對毛利較低的業者給予免徵折扣,理由是否充分,引發質疑。批評者指出,韓國碳定價制度曾因給予企業過多免費配額,導致減碳成效不彰,台灣應該避免重蹈覆轍。

另一個值得觀察的問題,是「受美國對等關稅顯著影響」這條個別申請標準。美國關稅政策本身多變,「顯著影響」的定義也模糊。如果認定邊界過寬,可能讓更多業者透過此管道取得折扣,進一步稀釋碳費的減碳效果。

制度設計的長期考驗

從政策設計的內在邏輯看,高碳洩漏風險認定不應是永久性制度。歐盟CBAM已於2026年正式實施課徵,隨著更多國家建立碳定價體系,國際競爭場地在碳成本上正逐步拉平。台灣的高碳洩漏風險認定若未定期重新評估門檻,可能演變成特定產業的長期補貼,而非過渡期的緩衝工具。

接下來值得緊盯的有三件事。其一,環境部是否依照林雨璇等研究者的建議,公開計算高碳洩漏風險值的公式,讓各界能夠獨立核實。其二,自主減量計畫的年度目標是否設得夠嚴格,還是門檻低到讓業者輕鬆通過。其三,隨著CBAM逐步納入更多產品類別,台灣政府何時會重新檢討17類名單的適用範圍。碳費打折的政策邏輯在轉型初期有其道理,但時鐘不能一直停在這裡。